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2019〕107号)和《宁波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目的
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
二、接收政策
接受政策参照“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http://graduate.***.cn/info/1073/13875.htm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日 期 | 事 项 | 地点 | 备注 |
9月30日 08:00—08:30 | 报到 | 西区实验楼414 | 资格审查、交材料 |
9月30日 08:30—10:30 | 专业课笔试 | 西区实验楼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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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 10:30-11:30 | 专业面试 | 西区实验楼307 | 实验楼414侯考 |
9月30日 10:30-11:30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西区实验楼307 |
9月30日 10:30-11:30 | 思想政治面试 | 西区实验楼307 |
| 体检 | 二甲以上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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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 | 备注 |
1 | 专业课笔试 | 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参见本年度招生简章 |
2 | 专业面试 | 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自主决定面试内容和形式 |
3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4 | 思想政治面试 | 主要考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
5 | 体检 | 到二甲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后将体检报告单交回学院 |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成绩类别 | 满分 | 备注 |
1 | 专业课笔试 | 100 | 将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2 | 专业面试 | 100 |
3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100 |
4 | 思想政治面试 |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5 | 体检 |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复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3
2.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四、录取方法
根据各专业推免生招生指标,按照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名单(根据实际报名及审核情况持续更新……)
专业 | 方向或领域 | 参加复试名单 |
教育学 | 教育学原理 | 张旖旎 | | | | |
课程与教学论 | 寿文彪 | | | | |
高等教育学 | | | | | |
心理学 | 不区分方向 | | | | | |
教育硕士 | 学科教学(语文) | 叶舒蕾 | | | | |
学科教学(数学) | | | | | |
学科教学(化学) | | | | | |
学科教学(英语) | 朱晓芳 | | | | |
学科教学(地理) | | | | | |
现代教育技术 | | | | | |
心理健康教育 | | | | | |
小学教育 | | | | | |
学前教育 | 陈哲 | | | | |
应用心理 | 不区分方向 | | | | | |
六.考生注意事项
1、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交存材料
(1)《宁波大学接收推免生政审表》,需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并密封;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
(3)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5)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6)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七、其他
1.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2.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以上级文件为准。
八、咨询与投诉渠道
地址:宁波市风华路616号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电话:0574-87609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