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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9年11月22日09:34  宁波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法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2019〕107号)和《宁波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 组织管理(略)

  2. 接收政策

    我院所有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取得所在学校2020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申请专业符合当年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宁波大学接收推免生政审表》(见附件),需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并密封;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

3.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5.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三)具体招生专业及拟招收人数见下表。

2020年法学院接收推免生专业及名额分配表

专业及其代码

名额数量

 

0301法学

(一级学科)

01法理学

1

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

04民商法学

1

05诉讼法学

1

0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

08国际法学

1

1204公共管理(一级学科)

2

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6

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8

  1. 复试安排

  2. 复试时间

    10月14日:9:00-12:00(因为10月13日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调整为10月14日)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及体检。笔试部分,学术型推免生分别和法学(0301按一级学科招生)及公共管理(1204按一级学科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复试考试科目一样;专硕推免生则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0351)的相关内容执行。面试部分有专业面试及英语口语两部分。

(三)复试步骤

1.资格审查

2.思想政治面试

3.专业面试及英语口语和听力面试

4.专业笔试

5.体检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2020年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复试

各项成绩计算办法

 

成绩类别

满分

备注

1

专业面试

10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00

3

思想政治面试

合格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体检

合格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的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 (100)=(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2位。

2020年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复试

各项成绩计算办法

成绩类别

满分

备注

1

复试笔试

10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面试

100

3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00

4

思想政治面试

合格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体检

合格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的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 (100)=(复试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3,保留小数点2位。

 

  1. 录取方法

    终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2. 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 蔡老师0574-87609243

     申诉 孙书记0574-87600439

附件【 附件:接收推免生政审表.doc
原标题:2020年宁波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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