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0〕28号)等文件精神,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点2020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计划—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招生40人。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学制三年)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等,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根据《广东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粤教职〔2019〕34号)等文件精神,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2020年在其他考试中被高校本专科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能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录取。
四、报考办法
符合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高职扩招”)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且获得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凭考生号直接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
(一)考生进行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cn/pgks),根据系统指引阅签诚信承诺书,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关系等信息,获取报名号、绑定手机号,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并经核对信息无误后根据实际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时间为9月29日9:00至10月9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须上传证明材料
1.广东省户籍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港澳考生上传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上传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3.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现代学徒制考生。满足上述1、2、3条件之一的现代学徒制考生还须上传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或在录取前向招生院校提供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退役军人考生。满足上述1、3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三)考生身份类型确认
退役军人指符合相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和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高素质农民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以上四类人员的考生身份,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四)报名流程图
五、考核要求
(一)考核方式
1.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8日
2.考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自主命题“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40分,“职业技能”60分
(二)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可免予文化素质考核,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考核。
(三)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职业技能考核,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化素质考核。
(四)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五)参加单项“职业技能考核”或“文化素质考核”的考生,公布的决定其录取排位的考试分数是其所参加的考试内容模块占比折算成的百分制分数。比如仅参加“文化素质”的考生评卷分数为32分,折算后则公布的决定其录取排位的分数为32÷40%×100%=80分。
具体考核方案稍后另行通知。
六、录取工作
我校应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各类生源专项计划、各类专班录取标准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规则,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都能被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工作将于10月26日-30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工作在招生院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核、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测试结束后,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相应功能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我校自行印制《新生录取通知书》,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对《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邮件方式直接寄送录取考生,确保寄送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确保邮件安全。
(四)新生注册与复查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于2020年11月初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学费及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培养方式
(一)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
(二)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的考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招生院校负责。各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入试点专业或其他专业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个别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同意学生转教学地点;转入教学地点的专业选择受限制的,如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转专业,但不得转入非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专业。
(三)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的考生在2020年秋季入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八、收费和资助政策
(一)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试点班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具体标准执行物价部门相关规定。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九、附则
本招生简章如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终公布的文件有冲突者,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十、时间安排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3-2290133、
学校地址:梅州市东山教育基地学子大道4号
邮政编码:514011
学校网址:http://www.***/
(附件可以登陆校园网“招生信息”栏目查看下载:http://www.***/info/1071/45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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