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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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09:08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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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作为医药相关类高等职业学校肩负着为医药卫生行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为推进素质教育,坚持“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选拔机制,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教育、愿意从事医药类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更好地满足医药卫生行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根据辽宁省2020年高职单招视频会议文件精神,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关于编报2020年高等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含中职升高职)和注册入学试点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2020年学院将继续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及 单招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部署和组织管理,对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考试录取安全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单独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方案;审定上报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实施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
(二)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部署和组织管理,对招生考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考试期间疫情应急预案,与学院所在地疾控、公安等属地化管理部门报告,取得工作上的支持和帮助。负责疫情的医疗应急、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等工作。下设校园管控组、环境卫生保障组、入校检测组、物质保障组、医疗应急保障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和舆论宣传工作组、信息报送组。
(四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组。具体分为招生录取组、命题工作组、考务组、考试保障组。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安排
2020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表(普通高考资格的考生)
生,通过学院网站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号自行查询。
志愿设置:
1.高中毕业生:多可填报六个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2.中职毕业生:护理专业可填报二个志愿,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只可填报一个志愿。
(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第一阶段
2020年5月15日至6月5日24:00。
第二阶段
2020年8月10日至9月11日24: 00
(曰)报名网址: http://www. ***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名入口)。
(四)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五)资格审查合格且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6月19日-21日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考试费用:考生需要缴纳考务费120元,采取考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形式进行。中途决定不参加考试考生申请退费者,到学院计划财务处现场办理退费,考场编排完成之后不再办理退费。
四、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考生高考、中职升学报名体检结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五、命题与考务组织管理
(一)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专业课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严格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20) 40号)和《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二)考务组织管理
1.考生按考场座位图入座。考试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身份审核后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试结束后交招生就业处审核。
总分300分。
(二)考核形式:均为笔试。
(曰考试地点: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上的安排。
八、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方法: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坚持专业优先原则,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考单招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优先录取。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成绩优先录取。
(曰录取结果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网上确认(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报名系统的一切操作行为均视为是本人操作)。核实投递信息,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投递。
(五)按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我院6月份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中职升本考试;已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升本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录取。
(六单独招生的新生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报到入学,学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新生入学后提出退学申请的,按实际发生在校学习时间收取学费,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九、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通过学院官方网站的单招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十、申诉举报方式
申诉及举报电话:024-29825357
申诉及举报邮箱: lnyy_ jw@ 163. com
十一、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招生咨询电话: 024-89800928
招生宣传网站: http://www. lnyyzyxy. com
十二、考试期间防疫措施
(一成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校园管控组、环境卫生保障组、入校检测组、物质保障组、医疗应急保障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和舆论宣传工作组、信息报送组。
(二)制定学院单招考试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各组各司其职,实现责任到人。
目考前准备措施
1、以学院名义联系沈阳市苏家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疾控中心、疫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等单位发函,通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事宜,邀请对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期间防控措施予以指导。
2、组织全院参加单招考试监考和服务的教职工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教职工可参加单招考试监考与服务工作。
3、考生填报志愿后,学院将通过电话通知拟参加考试考生提前注册“辽宁健康码”、“盛京通健康码”以及在到校考试路途中注意个人安全防护,全程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护措施。
4、提前做好考场以及候考区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扫等工作,保证校园内的设施安全。
5、提前准备临时隔离观察场所,按要求进行修整和布置并提供所需用品,邀请市防疫部门人员到校检查指导具体准备。
6、考生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在入口处有序排队间距1.5米,逐一进行体温检测、考生消毒、检查健康码,扫行程码,进入校园。校园设置临时等候区,区域四周5米为禁行区。如有发现体温≥37.3C,出现咳嗽、乏力等症状,不符合进入校园规定的学生,送入临时等候区等候送医。拨打120,由120急救车转运到疫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入校园后考生在指定区域候考并保持安全距离。
7.提前组织培训监考人员学习掌握、熟练操作《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以备应对突发疫情事件。
(四)考试期间防疫措施:
1、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对公共场所及考场进行空气及地面消毒,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每个考场按每名考生座位保持1.5米以上距离安排座位,多不超过20人,加大考生间的距离,进入考场再次测量体温,保证每名考生接受两次体温检测。
2、考试间隙,考生不许离开考场座位,个别需要去卫生间考生,排队距离保持1.5米以上,监考教师予以监督,避免过多聚集。
3、考试期间,考场门窗全部打开,保持良好的通风。4、考试期间要求监考老师、考生全程佩戴口罩。5、考试期间监考老师负责监控本考场考生身体情况,如发现考生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测量体温并报告主考领导,同时启动《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流程》, 由学院卫生所人员护送考生到临时隔离室,同时拨打120,由120急救车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辽宁省人民医院就诊。
6.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疫情信息同时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和舆论管控等工作。
十三、其他说明
(一)填报志愿时以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
(二)相关专业介绍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三)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享受高职高专学生同等待遇。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条件,学院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十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原标题:2020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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