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辽宁科技大学1948年始建, 2006年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建校70余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钢铁冶金为特色,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184余万平方米。设有学院19个、教学部1个和工程实训中心1个,共办本科专业59个。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以及研究生推免权,有“直博生”和“硕博连读”资格。学校被确立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高校,先后获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百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辽宁省应用型转型发展示范高校、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美校园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23 |
4200 |
08070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2 |
23 |
4800 |
080801 |
自动化 |
2 |
23 |
4800 |
120105 |
工程造价 |
2 |
23 |
4200 |
020301K |
金融学 |
2 |
22 |
4200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22 |
4200 |
120204 |
财务管理 |
2 |
23 |
4200 |
注: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计划招生159人,本简章所列各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各专业实际报名人数、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做适当调整,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四、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在网上进行,考生应在2020年8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按要求发至指定邮箱(kdzsjyc@***),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保存为pdf文件,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统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材料报备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学校在2020年8月20日-21日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审核结果于8月22日-23日在辽宁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jy.***.cn/index.htm)公布。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于8月24日18时之前向我校提出申诉,邮箱:kdzsjyc@***。
8月24日,学校将在辽宁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平台、面试顺序、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请通过资格审核考生随时关注辽宁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
六、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
(一)形式
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我校采取网上面试形式进行。
(二)内容
主要从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三)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
(四)程序
1.考生按考试时间和顺序要求提前进入面试平台,做好面试准备。
2.考生面试时,需现场展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
3.面试结束后,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答辩情况,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4. 8月27日,考生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发布。如有异议,请于8月28日16:00之前申诉,邮箱:kdzsjyc @***。
七、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将于2020年8月29日在辽宁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并邮寄《辽宁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八、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四)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五)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六)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2-5929096 5929092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邮编:114051
招生网址:http://zsjy.***.cn/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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