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0 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职成字〔2020〕31 号)、《关于做好江西省2020 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0〕13 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20 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
第二条江西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江西工程职业学院(部委代码:13868)。
第五条学校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第七条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安石路69 号。
第八条学校成立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审议有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科。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社会急需、适合、易于就业” 的原则设置扩招招生专业,2020 年学校高职扩招招生专业 6 个,总计划1300 人,其中包含“高素质农民”专项计划700 名,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其中“高素质农民”专 项计划 |
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30 |
0 |
2 |
会计 |
230 |
150 |
3 |
旅游管理 |
230 |
150 |
4 |
园林技术 |
350 |
300 |
5 |
电子商务 |
130 |
50 |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其中“高素质农民”专 项计划 |
6 |
市场营销 |
130 |
50 |
合计 |
1300 |
700 |
第十二条分专业计划以上级主管终核定的为准。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和实际录取情况,对专业计划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学校高职扩招项目的教学组织工作由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和相关地市教学点共同完成,学生可选择校内或拟设置的属地教学点就读(属地教学点设置视属地招生规模情况,按就近原则设置),实行两级统筹的管理体制,采取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工合作、协调联动的运行模式,达到统一办学目的、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管理、统一评价。
第十四条学校对高职扩招学生采取全日制工学交替、弹性学制方式教学,包括:阶段性集中授课形式(校内或属地化教学点);线上授课形式(线上远程);实习、研讨、提交分析报告等自主学习形式。
第十五条报名条件、报名流程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关于做好江西省2020 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0〕13 号)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所有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于2020 年11 月17 至20 日,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专业填报。报考时,考生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包括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志愿、意向就读的教学点等。
第十七条学校对所有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资格确认。考生于2020 年11 月25 日在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确认。
第十八条通过确认的考生于2020 年11 月28 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体检表等材料到意向就读的教学属地参加测试确认,报考“国企员工”、“退役军人”、“幼儿园教师”、“基层医护人员”、“高素质农民”、“工业园区学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考生须在2020 年11 月27 日前,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表可通过学校网站下载。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专项测试时间安排在2020 年11 月29 日进行,专项测试分设考点,地点为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和各拟设置的教学属地。考试科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纸笔考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与职业素养、基本常识、科学素质、计算机应用基础,总分300 分。
第二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以“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分数高者优先,再相同以“科学素质”分数高者优先。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正式录取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不再更改专业。
第二十二条12 月25 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
第二十三条按照江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高素质农民专项计划”学员免收学杂费;其他类别学员学费2000 元/生/年,住宿费、教材费自理。
第二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助学金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军人按相关政策可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生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91-86587963。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江西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
1.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安石路69 号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编:330025
电话:0791-86587211
2. 拟设置的属地教学点招生咨询
拟设置的属 地教学点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景德镇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村西路 244 号 |
王一哲 |
|
萍乡 |
江西省萍乡市跃进路 249 号萍乡广播 |
肖季烈 |
|
上饶 |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330 号 |
黄闽泉 |
|
抚州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 1287 号抚州广播 |
何小川 熊丽明 |
|
赣州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黄屋坪路 29 号 |
陈智强 |
0797-8133665 |
宜春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化成街道蛤蟆石路 1 号宜 春广播 |
沈汉琦 |
|
新余 |
江西省新余市狮峰路 3 号新余广播 |
袁瑛 |
、 0790-6418487 |
九江 |
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 310 号九江一楼招 生办 |
刘隽 |
|
吉安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冈北路 25 号井冈山大学 与培训学院 |
周萍 |
|
鹰潭 |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湖西路 40 号 |
邹永滨 |
备注:各属地教学点视属地招生规模情况,按就近原则设置,具体设置情况以实际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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