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依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本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编:226007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及待业人员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数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0
2
化妆品技术
3
40
3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4
旅游管理
3
40
5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40
合计
200
注:根据考生报考及测试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作适当调整。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凡报名参加我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考生,采用登录“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到学校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考生登录https://sz.***进行网上报名,使用本人的手机号码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选择我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注册完成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志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前须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须符合省有关规定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10月19日--23日(8:00-20:00)
3、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进行现场确认,严禁他人以任何形式代为确认,确认时要逐一核对本人真实信息与网上填写信息的一致性,如有不一致应在现场确认时及时更正。退役军人需提供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证明。
(1)确认时间:10月26日--31日
(2)确认地点: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崇謇楼111(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4、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及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苏务工证明(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如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从业经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用于现场身份确认和综合素质评价。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面试。
2、考试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总分100分,根据学生学历、工作经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获得奖励等情况,由学校考试工作组根据统一标准认定;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100分,由学校考试工作组组织面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试考生资格由学校考试工作组认定。
3、面试对象:全体考生均需要参加面试(除免试考生)。
4、面试时间:11月14日--15日
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校招生网上。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面试时考生需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
六、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考生必需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体检标准和收费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七、录取规则
1、录取控制线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划定并进行录取。
2、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八、具体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2020年10月19日--23日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
2020年10月26日--31日
考生到学校现场确认报名
2020年11月14日--15日
学校组织面试
2020年12月10日前
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2020年12月15日前
1、我校在学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2、我校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0年12月20日前
新生报到
2021年春季
实施教学
九、授课形式
实行单独编班(选课)、单独教学、单独考核;采取线上线下、工学交替、灵活多样的适合特点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开展“1+X”证书试点,学员取得教育部门或军队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学习课程及取得成果,根据学分互认协议或认定办法进行学分认定与置换,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
十、教学安排
学制三年,实施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制,长修业年限可延长至五年。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需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一般教学总课时为2500-2600左右,学分在120-130之间。授课地点以学校为主、社区学院或所在单位为辅。
十一、学费标准
1、学费:按照江苏省公办院校标准执行。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2、住宿费:500元-1200元/年。(需住宿的学生,根据住宿条件交纳相应住宿费)
十二、学籍管理
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学生安排在春季入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面向社会招生的学员学制3年,长修业年限可延长至五年,学员应当在学校规定的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十三、奖助学措施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补、减、免”助学体系:
1、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退役一年以上入学的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按财政部等5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执行。退役一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学费补贴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2、学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
十四、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证书。
十五、监督机制
1、为保证面向社会人员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我校成立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及时回复考生申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申诉电话:0513-81050311、0513-81050007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六、违规处理
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七、章程解释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1588-111; 0513-80560666、80560555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编:226006
校园网:www.***.cn 招生网:zsb.***.cn
招生QQ群: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JCETWX
监察电话:0513-81050007 举报邮箱:jubao@***.cn
注:本章程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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