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 年普通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江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 人,免试推博、直博生和导师自主招生已录取15 人,剩余普通招生计划数0 人。学校新增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 人。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
2020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云考场”远程网络复试平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云考场相关要求与流程》和附件2《云考场考生操作手册》。“云考场”生提前测试网络环境,保障视频通畅。复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
应急方案:云考场系统网络如出现问题,采用腾讯会议线上复试。请考生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保证手机流量和电量充足。一旦复试时“云考场”中断,考生立刻将手机取消“飞行模式”,等待考官联系。主考官电话开通免提联系考生,将会议号报给考生,考生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入复试应急考场。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学业背景评估占40%,英语水平评价和听说能力测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3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1. 学业背景评估
各分项满分皆为100 分,包括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学业获奖、科研成果等。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占30%,硕士学位论文占20%,学业获奖占20%,科研成果占30%。如考生尚未毕业,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占50%。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以每门课程的成绩与相应课程的学分数乘积之和除以参加测评的课程总门数的总学分。
硕士学位论文送审通过计70 分,获得校优秀学位论文计80 分,获得省优秀学位论文计100 分。
学业获奖校级及以上一等奖学金计100 分,二等奖学金计 80 分,三等奖学金计60 分。以高等级记录一次,不累计。
科研成果评分具体参照附件3《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根据考生云考场上传的佐证材料打分。科研成果以2015 年12 月31 日以后的为有效成果。
2. 英语水平评价和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水平评价和听说能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其中英语水平评价占40%,听说能力测试占60%。英语水平评价满分为100 分,评价以CET4、CET6、雅思、托福、GRE 等为依据,总成绩=基准分+附加分,按得分高的档位计分,不累计。
基准分档位 |
基准标准 |
基准分 |
附加分 |
1 |
英语四级 425 分及以上 |
60 分 |
超过 600 分,附加分加 10 |
2 |
英语六级 425 分 |
70 分 |
每增加 50 分,附加分加 5 |
3 |
雅思 6.5 分 |
80 分 |
每增加 0.5,附加分加 10 分 |
托福 94 分 |
每增加 4,附加分加 10 分 |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 分,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3min 左右),不少于 2 位测评专家评分,取平均分计入。
3. 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科目口试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面试。基础理论科目口试占30%,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面试占70%,皆以百分制计分。
基础理论科目口试:限时6min,口试考试科目为《医学分子生物学》,采用题库抽题方式进行(含单选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等多种题型),复试科目口试专家(不少于2 人)评分,取平均分计入。
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面试:采用PPT 汇报形式(时间10-15min,汇报限时8min,提问答辩2-7min),着重介绍学术研究成果和今后研究计划,综合能力面试专家(不少于5 人)进行综合测评,取平均分计入。
三、复试时间及其他安排
1. 考生将相关资料整合成1 个PDF 文档,用于学业背景评估和英语水平评价
(内容包括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英语水平证书、科研论文首页、获奖证书、专利、主持项目等用于计分的相关资料),在6月3日24 点前上传“云考场”系统。
2. 资格审查:6月4日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资格审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如不通过将及时联系考生。
3. 学业背景评估和英语水平评价:6月4日招生复试工作组学业背景评估和英语水平评价。
4. 模拟考试、设备测试:学院暂定6月5日通过云考场平台进行模拟考试,调试设备。具体模拟考试考场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 综合能力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2020年6月6日-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于6月2日前,实名加入医学院博士复试招考QQ群,qq群二维码如下:
四、录取办法
1、定向和非定向考生按考核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排序,根据现有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其中定向生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 15%。
2、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五、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校研究生院或我院网站公布。招生咨询电话:0511- 86102012联系人:陶老师
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照《2020 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学院
2020 年 6 月 1 日
原标题:2020年江苏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