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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9年11月04日17:21  江苏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4 人(其中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2 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及招生方式

严格遵照《江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三、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每位导师招生人数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合计不超过2人(若第一批次导师招足2人,则学院有第二批次招生计划时也不得再招)学院实行导师招收2名学生封顶。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

四、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11月27 日前由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为:第一学历情况、考生来源、是否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是否有较好的科研潜质和培养前途等,以此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后报研究生院。

2、12月 7 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考生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况、科研工作、个人业绩及等能反映综合能力的内容,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及专家提问考生答辩的形式,着重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每位复试专家给出得分(百分制),分数计算采用去掉其中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方式,按其平均分数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五年制”2020年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博士预备生以 导师单独自主 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参照硕博连读招收考核方案,考核合格即确定为拟录取。

(二)普通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普通招收考应及时关注12月份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其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复试综合考核办法:

1、考核分数以百分制计,其中专业基础占20分,综合能力占80分。

2、考核内容:专业基础考核材料物理、材料化学,采用面试时由考生题库抽题现场回答方式。

综合能力考核采用考生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况、科研工作、学术成果、个人业绩等能反映综合能力的内容、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及专家提问学生答辩的形式,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并现场给出分数,分数计算采用去掉其中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方式,计算平均分。

五、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以及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普通招收:学院按照定向和非定向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本学院剩余计划(定向生源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寄发定向单位人事部门。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校研究生院和我院网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511-  88780190  联系人: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1130 


原标题:2020年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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