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一项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的工作,也是一项关系到招生单位的声誉、社会的稳定、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工作。为切实保障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和教育部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1、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要求,做好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复试办法,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强化复试选拔功能。
3、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二、管理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分管纪检监察的校领导
成 员: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室、校办、体育科学学院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 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博士招生考试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学校纪委书记
成 员:纪检监察室、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 责:全面监督、检查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体育科学学院院长担任,组员由学科负责人、学科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全面负责体育学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小组所有成员必须无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三、部门分工及职责
(一)保密委办公室(党办校办)
统筹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相关考试工作;指导研究生院做好博士考试保密工作。
(二)研究生院
1.统筹负责整个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联络工作。
2.负责制订考务、安全保密和偶发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方案。
3.负责安排监考老师及考务工作人员。
4.落实初试考场设备,确保考场视频全程录像。
5.做好考风考纪宣传工作。宣传考试纪律,做好考生考前的考风考纪教育。
6.组织考生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
7.负责偶发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报告工作,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纪检监察室
1.协助招生领导小组进行考试现场的巡查工作;
2.协助招生领导小组对违规违纪行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四)后勤产业处、信息网络中心、实验管理中心
后勤产业处、信息网络中心、实验管理中心分别做好7月12日、7月19日内的电力保障、网络保障、计算机设备保障,确保网上考试正常进行。
四、考试准备工作
(一)研究生院及学院需做好以下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初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畅有序。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考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考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考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考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考试时考生端的软硬件设备出现问题的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时由于网络原因造成影响的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时疫情防控方面的应急预案及其他方面的应急预案。
3.做好远程线上考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考生具体操作规程另行通知。
4.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
5.必要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和必要的考试文具。
五、初试工作要求
(一)初试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1.初试时间:7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16:30—18:30),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2.考试方式:原则上采用“二机位”远程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吉首大学体育学博士研究生2020年招生简章 》要求,于2020年6月20日前审核缴费成功考生的报考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6月26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五)初试考试科目
外国语(公共英语,不含听力,听力将在复试中进行)、教学论、专业综合课满分均为100分,每门考生科目时间均为2小时。
六、复试工作要求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
1.复试时间:7月19日(全天)。
2.复试方式:远程网络复试。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师资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2.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和考试情况划定单科成绩要求。
3.在符合学校单科成绩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按复试差额划定专业复试总分成绩要求。
4.复试为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为1:1.2(按四舍五入进行取舍),如复试名额与招生名额相同时,则递增1位进入复试名单。各专业按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同一专业方向考生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方向课、教学论成绩优先顺序排名,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三)思想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职业道德、诚信记录、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方可录取。拟录取的考生需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思想品德考核意见交寄到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分党委,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思想品德考核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
复试具体工作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制定具体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1.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
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知识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所学的学科背景;考生过去的研究工作经历和与专业相关的前期科研成果;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语言逻辑归纳能力;本学科的前沿动态及读博科研设想(科研设想以PPT形式汇报,时间约为5分钟)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为30分钟,综合知识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五)复试程序安排
1.7月18日下午15:00至下午18:00核查考生复试资格,复试考生进行复试面试系统测试工作以及心理健康状况的考察。
2.7月19日组织考生进行复试。
六、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占10%、综合知识考核占40%),计算方式如下:
A=初试总成绩÷3×0.5;
B=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成绩×0.1+综合知识考核成绩×0.4;
综合成绩=A+B。
(二)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择优录取。
2.综合成绩排名中如相同专业方向考生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以综合知识考核成绩、初试总成绩优先顺序排名。
3.综合知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
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对应定向生和非定向生这两类考生。
1.定向生(即攻博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考生):在录取后须经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吉首大学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于7月27日前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9月下旬到招生管理科领取三方签订的协议书)。
2.非定向生:须于7月27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者以邮戳为准),逾期不转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体格检查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招生考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博士招生考试质量关。研究生院要切实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及调剂工作。
2.学院在招生考试成绩公布3天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生考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考试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考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3.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考试名单、考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拟录取名单也在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以便考生查询相关结果。
4.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健全信访举报制度。
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察室和研究生院负责。
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743-8564814,研究生院0743-8565122;举报电子信箱:学校纪检监察室jdjw@***.cn,研究生院jsuyzb@***.cn)。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完成各项考试要求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本方案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吉首大学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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