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 | 院校代码 | 填报志愿时间 | 志愿设置 |
河北 | 1100 | 8月29日12:00-31日17:00 | 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
山西 | 1583 | 9月10日8∶00—9月13日18∶00,填报专科(高职)院校批志愿 | 专科(高职)批次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
内蒙古 | 0E79 | 9月4日,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和若干专业志愿。完成新填志愿后,考生就进入了在线不断查询排名和统计信息,修改志愿的阶段,一直持续到考生对应分数段的截止填报时间。通过不断查询排名和统计信息,判断是否能够出档和被所报院校录取,从而决定是否修改志愿。截止时刻前后一次成功修改的志愿就是考生本次填报志愿的终结果。 |
吉林 | 32E3 | 专科段:9月13日-14日(每天9:00-16:00)。 | 在普通类中,专科(高职)批均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
江苏 | 1352 1488 | 8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 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在各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其中,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等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I、J等10所院校。 |
浙江 | 3219 | 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 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
安徽 | 1774 | 8月6日8:00至9日17:00时段,填报普通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批。 | 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
江西 | 6309 | 7月29日9时-8月2日17时 | 高职(专科)批次。包括除提前批高职(专科)以外的所有招收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
山东 | D753 | 考生须按规定日期填报志愿,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均为每天的9:00-18:00。 |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常规批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多不超过96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
河南 | 9755 | 8月4日8:00—8日18:00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 高职高专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 |
湖南 | 4818 | 7月26日至8月1日 | 高职专科批的“非定向”志愿栏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 |
广东 | 13753 | 7月26日19:00-8月2日16:00 | 专科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类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15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
广西 | 13753 | 7月28日15:00至8月1日10:00 | 高职高专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
海南 | 0882 | 9月1日8:00至3日17:30 | 高职(专科)批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
四川 | 3931 | 专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5日12:00 | 本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 |
贵州 | 1212 | 7月28日00:00至7月31日18:00 | 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8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
云南 | 3260 | 填报时间为7月27日—7月29日。其中,考生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9日18时,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29日19时。 | |
西藏 | 580 | 7月25日零时-7月31日24时 |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
陕西 | 3169 | 填报志愿分3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志愿在7月24日12∶00至7月27日12∶00填报;本科二批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 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意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
甘肃 | 0988 | 9月4日20:00 至9月6日14:00。 | 高职(专科)批R段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
青海 | 3191 | 7月29日9∶00—8月2日22∶00 | 普通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