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 12335。第五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学院地址:
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77号邮编: 272007北校区:山东省济宁市济岱路8号邮编: 272030第七条学院基本情况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区。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境地。
学院设15个教学单位、14个研发机构,拥有40余个校内实训中心,获批济宁市装备制造业公共实训基地。紧密契合地方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开设2个“3+2”专本贯通培养试点专业、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 个校企合作专业、48个普通高职专业,面向山东、河北、河南、江西、安徽、贵州、甘肃、山西、内蒙古、吉林等10个省区设置统招计划。全日制在校生1.7万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732人,教授26人、副教授167人,聘请校外教师564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国务院特贴专家1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黄炎培杰出教师奖1名,省级教学名师6名,省级突贡专家2名,齐鲁文化英才1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名,省级首席技师、突贡技师2名,二级教授2名。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重点专业建设为平台,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以培养模式改革为主线,以文化育人为亮点,走出了一条“产教互融、校企共同、学岗直通、文化育人”的特色办学之路。建成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子商务、药品生产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学前教育、眼视光技术等优势专业及专业群,增设医学营养、护理、汽车智能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紧密对接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新专业。2019年新增教学科研项目、校企协同育人、文明校园创建等国家和省级标志性成果150项,其中学生荣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2项,省赛一等奖7项、二等奖5项。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拓宽就业市场,推动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2019年共组织综合性和专业性招聘会8场,专场招聘会百余场,提供就业岗位1.9万个。依托创新创业学院、5C 众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2019年荣获第十四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3项,山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4项。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高。
学院全面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人本化管理,深化改革、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获批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入选中央电视台职业院校百强巡礼;获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单独招生计划2150人,其中退役士兵类4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1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850人。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
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九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报名考核
第十条报考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兼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时,可以按春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也可以按夏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一。
第十一条体检。考生须依据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第十二条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24日。
第十三条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 http://wsbm. sdzk. cn/gzdz/)选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并按考生身份类别选报相应专业。
第十四条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五条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报名考试费80元。缴费、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十六条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6月1日-3日。考生具体考试时间段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项目:
1、单独招生考试项目:文化素质(满分450分)和专业技能(满分300分),总分750分。
2、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项目:综合素质评价(满分45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总分750分。
(三)考试方式。采取网上面试测试。测试流程安排和具体要求于5月27日前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 inzy isxy. cn)向考生公布。
(四)考试实施。成立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设主考、副主考、命题、考务、统分核分、网络技术、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组织机构,对网上面试测试工作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1、命题。学院成立命题工作组,根据培养目标、专业(类)特点确定测试内容和标准,设计随机问题、建立试题库。各考试项目试题库于5月27日前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
***) 向考生公布。
其中综合评价招生中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材料(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下载,学院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分。
2、网上测试。每3名考官为1组,从试题库中随机选取5道试题对考生进行测试并赋分,考察考生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掌握情况,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单独招生测试题目为3道文化素质题目、2道专业技能题目,综合评价招生测试题目为5道职业适应性测试题目。
3、统分核分。成立统分核分工作组,制定工作流程办法,选聘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全程监控并录像,人工录入成绩环节,设置双人双岗,采取现代技术手段,确保考生成绩准确无误。
(五)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
第十七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在成绩正式查询之日起3日内,可向学院申请复核。
第五章录耵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录取政策规定执行,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计划调整原则。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在各类别和专业间进行调剂;对未报满专业剩余招生计划,优先在相近专业间调剂。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未被报考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优先在同类别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类等收费标准调高的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三)同分处理办法。考生总成绩相同,文化素质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设定低录取分数线,低于低录取分数线者不予录取。低录取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十九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布。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第六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确保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二十二条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具体负责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 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37-2237885。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中外合作、校企合作专业按省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部门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退役军人类学生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学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 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院坚持以生为本, 实施学生资助标准化工程,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激励帮扶学生,开通入学绿色通道。
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对退役军人类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学生,结合学生特点进行单独编班或混合编班,实行学年全日制和分段全日制相结合的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学制期3年。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咨询电话: (0537) 2225775、 2285775
咨询Q Q:
网址: http: //www. jnzy jsxy. 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77号
邮编: 2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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