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方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艺考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做如下调整。
一、调整后招考方案
专业 |
招生省份 |
调整后方案 |
备注 |
戏剧影视文学 |
山东 |
取消校考, 承认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 |
已缴费考生统一安排退费,具体安排待后续通知。
对应的具体录取规则见调整后的艺术类校考或统考招生简章。 |
浙江 |
取消校考, 承认编导类统考成绩。 |
||
广东 |
取消校考, 已成功报名校考的考生范围内,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
||
戏剧影视导演 |
山东 |
初试:在线提交短视频
复试:现场面试 |
具体方案见调整后校考招生简章 |
浙江 |
|||
广东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普通话) |
广东、内蒙古 |
在线提交短视频 |
具体方案见调整后校考招生简章 |
播音与主持艺术 (粤语) |
广东 |
在线提交短视频 |
具体方案见调整后校考招生简章 |
二、报名与缴费
(一)报名
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工作已于2月5日完成。
(二)缴费
在报名系统成功报名的考生,请在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
1.缴费网址:http://fee.***.cn/(不支持手机或平板打开,必须使用电脑打开);
2.缴费时间:4月14日9:00--4月19日17:00;
3.缴费金额:200元/人/专业。
具体步骤请查看“暨南大学2020年特殊类考生报名缴费流程”。
三、考试安排及内容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考试形式:只设一试(在线提交短视频),通过“小艺帮”APP按科目要求在线录制短视频并提交。
2.考试时间:2020年4月27日9:00--2020年4月28日18:00
(模拟考试时间:4月22日9:00--4月25日12:00)。
3.考试内容:共4个科目
(1)形象展示:按测试系统要求进行展示,满分50分,含备考时间总时长1分钟以内;
(2)新闻稿件播读:考生播读指定的新闻稿件,满分50分,含备考时间总时长3分钟以内;
(3)词语讲述:考生随机抽取关键词一个,围绕关键词进行词语讲述,满分100分,含备考时间总时长3.5分钟以内;
(4)模拟现场报道:考生随机抽取文字材料1份,考生根据所提供的文字材料,以出镜记者的身份进行模拟现场报道,满分100分,含备考时间总时长5分钟以内。
4.终专业校考成绩:一试成绩,满分300分。
(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1.考试形式:分初试(在线提交“自我介绍”短视频)、复试(现场面试);取得复试资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2.考试时间:
(1)初试时间:2020年4月26日9:00--4月29日18:00
(模拟考试时间:4月22日9:00--4月25日12:00);
(2)复试时间:安排在高考后进行,具体待后续通知。
3.考试内容:
(1)初试:自我介绍(视频时长不超过90秒,满分100分),要求:
①通过“小艺帮”APP在线录制短视频并提交,景别要求为“全景”,不得加入背景音乐,要求素颜、不得使用美颜设备或软件;
②“自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介绍和自我推荐;
③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个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否则判为违例,成绩不合格。
(2)复试:现场面试(满分100分)。
4.终专业校考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专业具体测试细节和规则要求,按照《暨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调整版)》执行。
2.不具备远程网络测试条件的考生,可于4月20日前通过邮件@***向我校反馈或提出申请。我校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为考生提供设备和技术支持。
3.考生及家长须本着诚信的原则,严肃对待视频和作品提交事宜,作品书写和录制过程中不得出现任何作弊和替考等行为。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4.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开展专业复测。对复测不合格或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开展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倒查追责。
5.本方案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新规定不符之处,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新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暨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调整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按照广东省防疫防控工作部署,暨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在做好防疫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工作要求。为防止校考引发大规模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我校将对艺术类专业校考方式进行调整。特修订发布此简章。
本简章仅适用于在我校原招生简章规定报名时间内,已按原招生简章要求成功报名校考的考生。
一、招生专业、招生范围
专业 |
层次 |
计划数 |
面向招生省份范围 |
对应省统考科目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130309 |
本科 |
4 |
广东、内蒙古 |
无省级统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 130309 |
本科 |
10 |
广东 |
无省级统考 |
戏剧影视导演 130306 |
本科 |
22 |
广东 |
无省级统考 |
山东 |
文学编导类 |
|||
浙江 |
编导类 |
|||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4 |
本科 |
5 |
广东 |
无省统考 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
注:
(1)以上专业文理兼招,不分文理科合并排序,但若各省明确要求必须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招生计划;
(2)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专业不得兼报;
(3)不在上述专业招生省份范围内的考生不得报考,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4)本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仅做参考,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5)各专业对应招生省份的省统考科目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终批复或公布为准。
二、报考要求和方式
(一)报考条件
1.各专业招生省份范围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艺术类专业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相关专业体检要求。
2.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试,以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区、市)省级统考范围,考生需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未按照各省规定参加省级统考或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各省在录取时不予投档。
3.根据专业需要,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增加以下具体要求:①气质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各部分没有任何外在缺陷;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②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矫正视力达5.0以上。
(二)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环节已于2020年2月5日完成。
2.网上缴费:在报名系统成功报名的考生,请在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
(1)缴费网址:http://fee.***.cn(不支持手机或平板打开,必须使用电脑打开);
(2)缴费时间:4月14日9:00--4月19日17:00;
(3)缴费金额:200元/人/专业。
具体步骤请查看“暨南大学2020年特殊类考生报名缴费流程”。
三、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考试形式:只设一试(在线提交短视频),通过“小艺帮”APP按科目要求在线录制短视频并提交。
2.考试时间:2020年4月27日9:00--2020年4月28日18:00
(模拟考试时间:4月22日9:00--4月25日12:00)。
3.考试内容:共4个科目
(1)形象展示:按测试系统要求进行展示,满分50分,含备考时间总时长1分钟以内;
(2)新闻稿件播读:考生播读指定的新闻稿件,满分50分,含备考时间总时长3分钟以内;
(3)词语讲述:考生随机抽取关键词一个,围绕关键词进行词语讲述,满分100分,含备考时间总时长3.5分钟以内;
(4)模拟现场报道:考生随机抽取文字材料1份,考生根据所提供的文字材料,以出镜记者的身份进行模拟现场报道。满分100分,含备考时间总时长5分钟以内。
4.终专业校考成绩:一试成绩,满分300分。
5.更多具体考核规定和要求,请查看附件《暨南大学艺术类专业网络校考方案(国内)》。
(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1.考试形式:分初试(在线提交“自我介绍”短视频)、复试(现场面试);取得复试资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2.考试时间:
(1)初试时间:2020年4月26日9:00--4月29日18:00
(模拟考试时间:4月22日9:00--4月25日12:00);
(2)复试时间:安排在高考后进行,具体待后续通知。
3.考试内容:
(1)初试:自我介绍(视频时长不超过90秒,满分100分),要求:
①通过“小艺帮”APP在线录制短视频并提交,景别要求为“全景”,不得加入背景音乐,要求素颜、不得使用美颜设备或软件;
②“自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介绍和自我推荐;
③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个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否则判为违例,成绩不合格。
(2)复试:现场面试(满分100分)。
5.初试更多具体考核规定和要求,请查看附件《暨南大学艺术类专业网络校考方案(国内)》。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不进行校考。录取时以考生高考文化分作为录取考核标准。
四、专业校考合格名单的确定
(一)按教育部及各省相关规定,依据各专业校考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二)考生可通过“暨南大学特殊类招生考试报名查询系统”查询专业校考成绩,具体发布时间待后续通知。
(三)合格考生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打印《专业校考合格证书》,我校不再另行寄送。
五、招生计划的编制
(一)将依据专业校考合格生源分省分布情况,编制专业分省计划(分文理科),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安排。
(二)对少数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可能编制“0计划”,即几个省的合格生源共用未分省的预留计划;对共用计划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各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科分别对应。
六、录取规则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普通话)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优先投档线)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粤语)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广东省本科优先投档线的80%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折算分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为本科线、浙江为二段线、山东为一段线)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在我校原招生简章规定报名时间,已按要求成功报名校考的考生范围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广东省本科优先投档线,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折算分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
(1)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科分别对应;
(2)在广东、浙江、山东的“一本控制分数线”分别对应为优先投档线、一段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3)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折算如下:一本参考分数线=普通类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4)如考生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业,则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上述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七、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我校各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终以广东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八、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开展专业复测。对复测不合格或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开展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倒查追责。
九、联系方式
(一)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邮箱:ozsb@***.cn
(二)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电话:020-85222631
邮箱:oxwjx@***.cn
微信公众号:暨大新传招生、暨大口传系
(三)艺术学院/珠江电影学院(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电话:020-85226636
邮箱::oarts@***.cn
十、监督与举报
(一)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
(二)监督联系方式:邮箱:ly@***.cn,电话:020-85227073。
十一、声明
(一)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新规定不符之处,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新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终解释权归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件:
1.“小艺帮”APP使用指南;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
暨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统考-调整版)
本简章仅适用于我校本年度下达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中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的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对应艺术类专业统(联)考,以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对专业统考成绩使用有明确规定,则按各省规定执行。
本简章在原艺术类统考简章基础上,新增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承认山东、浙江对应专业省统考或者联考成绩。
一、招生专业、招生范围
专业 |
拟投计划数 |
招生省份 |
对应省统考科目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130309 |
4 |
浙江 |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主持类 |
4 |
湖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
2 |
湖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
2 |
安徽 |
模块一(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
|
2 |
四川 |
播音与主持 |
|
2 |
重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2 |
黑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2 |
天津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
2 |
河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
1 |
云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1 |
河南 |
播音与主持类 |
|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4 |
2 |
安徽 |
模块二(编导、艺术史论等) |
2 |
河南 |
编导制作类 |
|
2 |
湖南 |
编导类 |
|
2 |
四川 |
编导类(文科) |
|
2 |
陕西 |
播音编导类 |
|
3 |
山东 |
文学编导类 |
|
2 |
浙江 |
编导类 |
|
戏剧影视导演 130306 |
4 |
安徽 |
模块五 |
4 |
河南 |
编导制作类 |
|
6 |
湖南 |
编导类 |
|
3 |
四川 |
编导类(文科) |
|
6 |
陕西 |
播音编导类 |
|
动画 130310 |
18 |
广东 |
美术 |
6 |
山东 |
美术类 |
|
3 |
辽宁 |
美术类 |
|
3 |
浙江 |
美术类 |
|
美术学 130401 |
5 |
湖南 |
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
5 |
河南 |
书法类 |
|
3 |
广西 |
书法类 |
|
4 |
山西 |
书法学(本科) |
|
3 |
贵州 |
书法学 |
注:
(1)表中招生计划仅做参考,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各专业对应招生省份的省统考科目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终批复或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各专业招生省份范围的考生,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艺术类专业报名条件,身体符合教育部相关专业体检要求。
(二)考生必须参加各专业对应科目的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根据专业需要,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增加以下具体要求:①气质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各部分没有任何外在缺陷;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②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矫正视力达5.0以上。
三、录取规则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分数线且专业省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分数线且专业省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省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动画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辽宁为本科线、浙江为二段线、山东为一段线)且专业省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美术学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省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折算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
(1)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科分别对应;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或者高考改革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优先投档线等)为准;
(3)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折算如下:一本参考分数线=普通类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4)如考生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业,则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上述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四、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我校各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终以广东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五、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学校将对艺术类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按照艺术类招生办法入学的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六、联系方式
(一)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邮箱:ozsb@***.cn
(二)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电话:020-85222631
邮箱:oxwjx@***.cn
专业博客:http://blog.***.cn/2009jnuby
微信公众号:暨大新传招生
(三)艺术学院/珠江电影学院(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美术学、动画专业)
电话:020-85226636
邮箱::oarts@***.cn
七、监督与举报
(一)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
(二)监督联系方式:邮箱:ly@***.cn,电话:020-85227073。
八、声明
(一)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新规定不符之处,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新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终解释权归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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