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博士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工作。招生时,成立审核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审核和复试工作。
二、招生工作细则
(一)考生资格
基本条件:按照学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要求。
1.申请审核制
符合暨南大学申请审核制报考条件的应、往届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报考前至少在暨南大学规定的相关学科的A类专业学术期刊上独立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已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境内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报名;政审合格,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能够全学习,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2.硕博连读
符合暨南大学硕博连读招生报考条件的暨南大学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在校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包括公共课、专业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在本院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30%;报考前至少在暨南大学规定的相关学科的B类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已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境内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报名;政审合格,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能够全学习,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二) 导师资格
通过年度招生计划审核的博士生导师可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三)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直接递交或邮寄至学院教管办,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审核制的考生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一份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自本科起);
(2)一份本科与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3)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4)至少一篇独立公开发表在暨南大学规定的相关学科的A类专业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代表作;
(5)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6)一份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两封正高职称专家亲笔署名的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下载,并附推荐人的正高职称证书复印件);
(8)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9)政审表(可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10)一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应届生加学生证复印件。
3.硕博连读的考生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一份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至少一篇公开发表在暨南大学规定的相关学科的B类专业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代表作;
(3)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4)一份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封正高职称专家亲笔署名的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下载,并附推荐人的正高职称证书复印件);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可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8)一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如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一共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随时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四) 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本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分别给出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个方面的成绩(总分300分,每门100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高分与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1。
每个方面审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审核总成绩不得低于240分。否则,不予通过。
(五) 复试
学院组织本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审核制考生与硕博连读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等内容。考核形式为面试,由考生使用PPT报告的形式介绍硕士期间至报考前所做的科研工作和取得的成果;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核采用考核小组老师提问、学生回答的方式进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高分与低分,再计算平均分。
(1)学术水平考查。
总分300分,内容包括以下部分:(一)口语及专业外语,满分100分。(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三)研究潜力,满分100分。以上内容和评价概要须记载在打分表与复试记录表中。专业笔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商议决定是否实行,成绩仅作参考。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我院将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
(3)体检与心理健康评价。
体检不合格的或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心理健康评价标准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对患有心理与精神疾病,导致不能完成学业或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考生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与心理健康评价。
(六) 成绩与拟录取
1.初试(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分别为50%。
2.按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其他
1.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逐步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申诉等事宜,并按要求妥善处理。
2..本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国际关系学院
2019-11-5
原标题:2020年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招生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