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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07月24日14:42  吉林财经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位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3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我校2020年将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学校。学校起步于1946年7月东北银行总行举办的银行干部训练班,经历了东北银行干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中国人民银行长春银行学校、吉林财贸学院、吉林省财贸学校等几个历史时期,1978年5月恢复吉林财贸学院,1992年5月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2010年3月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学校曾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学校、国家较早成立的普通本科财经院校之一、国家第一所税务本科大学。

一、招生对象

    

招收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本表中各专业招生数量为计划数,在招生过程中学校根据考生报考人数和生源质量可能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专业类别要求填报志愿,因填报失误引起任何后果完全由考生自负。

三、招生专业表


*应用统计学专业只招收本科阶段修过高等数学(微积分)课程的考生,不满足本条件视为无效志愿,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注意。

   

四、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尚未发放者或注册者须提供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证明件);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考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审核不予通过;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五、报名方式

     

凡符合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条件的考生, 可访问吉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b.***.cn),点击进入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完整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我校不接受现场或邮寄报名。

(一)志愿设置

 

本次招考设置6个专业志愿,不设调剂志愿。

(二)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6日8:00-7月27日22:00 

(三)材料提交


考生需将如下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不得进行美颜等操作);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尚未发放者或注册者须提供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证明);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扫描件;

6.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考生本人本科四年成绩单(含绩点)扫描件;

7.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原件,参加比赛、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其中1-4项为必交材料,报名考生必须上传;5-7项为选交材料,作为初审和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

必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考生须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六、资格审核

  

申请材料提交后,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请考生于7月29日关注吉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和面试通知,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审核没有通过的考生学校不专门通知。

  

七、考核测试

     

(一)时间

    

2020年8月1日

(二)形式

          

网络平台远程面试

(三)内容

     

包括外语基础、思政素养、综合能力三个部分

具体安排请参见考前在本科招生网(http://zsb.***.cn)公布的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八、录取办法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一)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遵循有效志愿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考生,按综合能力部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能力部分成绩仍相同,按外语基础部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外语基础部分成绩仍相同,所有同分考生均录取。

(二)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cn)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所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为被录取考生发放《吉林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九、入学报到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时间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一)吉林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二)报名时填报的所有电子材料的原件。


十、培养办法
    
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凡通过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录取的学生属于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两年,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享受资助政策,不享受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政策。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修满一年以上课程学校发给肄业证明,否则只提供写实性学习证明。

监督机制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考试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均报学校考试招生委员会审定。学校第二学位招生巡视巡查工作组将对招生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附则

(一)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入学后教务处将对考生的身份进行复核,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对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二)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四) 我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考试方案等进行调整的权利。

招生录取规则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考试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吉林省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吉林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吉林财经大学

2020年7月22日




原标题:2020年吉林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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