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音乐学
(一) 培养层次:本科
(二)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 招生科类:文理兼招
(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音乐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具有较强的音乐教学技能及舞台实践能力,能在中小学、青少年宫、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担任音乐专业教师;能在企事业单位(文化馆、艺术馆、文艺团体等)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组织与策划,以及具备一定音乐创作与制作基础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五) 主要课程:在通识培养的基础上,实施分方向教学,主要有声乐、钢琴、器乐等三个方向。专业学习方面充分注重教学(职业素质与技能知识)、演唱(基本素质与技能展示)、表演(艺术才能与舞台经验)、创编(创新精神与知识拓展)、策划(综合素质与文化修养)、传承(服务社会与传承文化),打造具有音乐文化底蕴的专业人才。
(六) 就业方向:可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文化宫、艺术教育机构担任音乐教师,可在文艺团体、艺术馆、文化馆、等从事表演、管理、策划、音乐编辑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