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通过教育部审核之后,我校预计于7月通过邮政EMS方式或考生自取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请关注拟录取学院相关通知,即时会向各位拟录取考生收集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请及时关注拟录取学院相关通知。
二、研究生档案
拟录取研究生人事档案(全日制非定向生,含推免生和保留入学资格新生)必须转至我校,根据拟录取学院《关于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的函》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人事档案由档案所在单位以EMS或顺丰形式寄出,若不按要求寄发人事档案,一旦丢失,我校概不负责。部分单位要求新生自己携带档案材料的,务必要妥善保管并于开学后一周内交由学院。自行携带档案材料,要求调档单位密封档案,严禁考生私拆开,一旦丢失,后果自负。
三、户口迁移
1.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临时户口。
2.如选择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研究生,请务必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内容,必须确保与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相一致,如有不符,请务必在当地更改,并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里注明身高,否则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入单位:湖州师范学院(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3.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公通字〔2008〕82号文件规定:学校开学后,迁出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的户口迁出手续。同时,户口自愿迁到学校后,除退学、转学外户口一律不得中途迁出。
四、党、团组织关系
1.浙江省外研究生党员需要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附上《党员信息采集表》,介绍信抬头开“湖州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去处填具体转入党支部,如: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党支部;浙江省内的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进行转接。具体可参考我校网站“多跑一次”中“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2.团组织关系由拟录取学院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五、其他说明
1.拟录取考生请根据拟录取学院要求邮寄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两面);②准考证;③学历学籍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知情承诺书》、《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2)体检报告
(3)档案/定向协议
2.入学报到注意事项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新生入学须知》将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
3.研究生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见附表。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明达楼317室,邮编:313000,电话:0572-2322779。Email:yjsc@***.cn。
官方网站:http://yjsc.***.cn/。
原标题:2020年湖州师范学院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