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强化防控疫情的同时,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推进我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确定复试分数线
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差额复试比例为125%,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复试分数线。
二、专业复试办法
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要求,统筹考虑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办法,拟采用“钉钉”平台。
三、复试内容
1.采用综合性、性的能力型试题,每位考生一组试题,考生当场随机抽取。试题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部分,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知识,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3.心理测试取消。
4.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
5.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或跨专业考生,复试时应提供复试相关专业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并在网络远程复试结束后,进行网络加试;加试内容为2门本科主干课程(《现代汉语》和《写作》)。
6.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个人简历、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材料,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综合考查。同时,考生需在系统中签署承诺书。
四、考生要求
1.考生应选择一个安静、明亮的独立空间进行复试,网络环境较好,建议使用有线网络或wifi,自备性能良好的电子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电脑操作系统要求为Windows7 以上版本,支持 Mac,手机操作系统支持安卓和IOS,版本不能过于陈旧)。
2.在复试过程中,考生确保设备具有充足的电量,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各种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建议使用电脑进行复试,如使用手机进行复试,需使手机处于飞行模式,使用4G等移动网络者,如因意外来电等造成复试中断,由考生自己负责。
3.在复试过程中,考生应确保视频影像清晰、稳定,不能使用手持手机的方式进行复试,应使用固定的摄像头;确保房间光线充足,但视频影像不能逆光。
4.复试过程中,应全程开启摄像头和麦克风,考生须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视频影像中。不化浓妆,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应露出双耳。未经允许,视线不得离开屏幕。
5.复试空间中,桌面应干净、整洁。面试时除设备外,只允许放置准考证、身份证。加试时,还需准备A4纸(答题纸)和答题用笔。
6.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7.诚信考试
(1)下属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
(2)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严肃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个环节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分别为60%、30%、10%。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初试四门科目总分/5×60%;复试成绩=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40%。
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即未达到满分的60%)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六、调剂工作
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不接收调剂考生。
七、录取工作
1.学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综合成绩的排序采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
(3)复试成绩不合格;
(4)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公示
所有公开信息请及时关注国际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sie.***.cn/
九、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检查全过程中所有重要环节的执行情况,接受群众举报,并负责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十、其他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一、咨询
联系电话:0571-28867866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崔红梅 E-mail:gjyjyk@***.cn
二、申诉
监督举报邮箱:sieo@***.cn。
原标题: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