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原则
1、拟招生人数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2020年拟招生人数: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通过申请-考核制的考生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6 |
2 |
(若有变化,以实际招生为准)
2、考生排序规则
(1)复试考生类别
复试考生分为申请-考核制类和普通招考两类。申请-考核类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单,普通招考类考生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
(2)录取办法
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所有的复试环节。考生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即可录取。
普通招考类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管理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业(学科)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成绩计算方法
(1)申请-考核考生的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由外语口试、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每部分总分各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90%。
复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百分制)×10%+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90%。
(2)普通招考生的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各占50%。
复试成绩:由外语口试、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其中外语口试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90%。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50%+[外语口试成绩(百分制)×10%+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90%]×50%。
3、复试评委小组构成
复试小组成员由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以及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并指定1人为组长。凡有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1、复试顺序
复试按考生类别进行,申请-考核制类考生先行复试后,再进行普通招考类考生的复试。每类考生通过组内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复试组秘书将在正式复试前1-2天进行复试模拟,组织考生进行复试顺序抽签,并提醒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2、复试时间
2020年6月29日(周一)中午12:30正式开始复试。
正式开始前30分钟,复试组秘书对考生点名;12:15还未能正式签到的人员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考核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复试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招生目录所列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纳入综合面试中进行。
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复试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掉线情况,且再次连线仍无法连通,则排到该组后再进行复试。若考生有故意掉线等情况,按考试违纪处理。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复试环节主要包括:
1、交流及表达能力测试:个人情况介绍(含英文简介)。
2、专业知识测试:考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3、外语能力测试:考查外语能力。
4、综合素质测试:考察其它知识技能、科研能力、特长兴趣、心理素质、思想状况等。
复试题型以综合性、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复试时间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至少25分钟。
四、资格审查及复试材料
1、需要准备的资料
根据杭电《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请复试考生准备好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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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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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以及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对应的教育部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获取网址请见普通招考相关内容。所有原件复试现场核验。
-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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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待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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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非定向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学习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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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科研成果清单(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的研究性课题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方面的奖项),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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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2封及以上(原件),其中1封为硕士期间导师详实的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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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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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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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复试个人陈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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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复试登记表。
2、资格审查方式
请考生将需要提交复试材料请按照上述所列清单扫描或拍照整理,并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以“考号+姓名”命名),在2020年6月28日下午三点前提交给杭电管理学院(邮箱:。原件(除个人证件外)于2020年6月28日前寄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具体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571-86919074。
注意:带有个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将于入学时进行核验,核验有问题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运用
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六、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执行。
考生申诉联系人:余竹君 联系电话:0571-86919183
本细则内容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学院公章)
2020年6月16日
原标题:2020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