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20年两校联招考试录取规则及其他说明
一、录取要求
1.普通类本科专业:
普通类(非艺术、体育类)专业低录取分数线为4科总分不低于320分。
2.艺术、体育类(简称“术科”,下同)专业低录取分数线为4科总分不低于240分。
备注:我校术科专业包含: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舞蹈学及体育教育4个专业。
为保证术科专业培养质量,我校原则上只录取分数达到240分以上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术科专业的考生;非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术科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酌情予以录取。
2.预科:
预科A班(1年制)低录取分数线为4科总分不低于240分。
预科B班(1年制)低录取分数线为4科总分不低于200分。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
两校联招录取通知书以考生报名时所留通信地址为分发依据,具体如下:
1.内地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
2.香港地址经华侨大学香港办事处领取;
3.澳门地址经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领取;
4.其他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
邮寄信息变更者请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新的通信地址及姓名、准考证号、联系方式发送至我处工作邮箱,过期不再接受修改。
三、新生个人信息核对
请新生认真核对录取通知书注册联上备注的考生个人信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末两尾数字可不体现),如果有错误,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立刻将所需修改个人信息发送邮件至我校招生处(hqdxjwzs@***),注册联须于注册报到当天撕下交给所在学院。
◆未能在入学前及时向招生处更正个人有误信息者,入学注册后将无法更改。
◆新生入学后,我校有权利随时对其体检条件或个人身份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入学报考规定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与学习资格。
四、关于两校联招和全国联招存在重复录取的情况说明
两场考试录取结果不冲突。华侨大学在进行全国联招的录取时,将会参考两校联招录取情况进行相关调整。原则如下
1.考生在两场考试中均被录取且专业均一致(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预科A班),华侨大学不再寄发全国联招录取通知书,考生凭两校联招录取通知书报到;
2.考生在两场考试中均录取至本科(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专业),但全国联招填报专业志愿与两校联招录取本科专业不一致者,华侨大学均将寄发录取通知书,学生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到;
3.考生在两校联招或全国联招考试中录取为本科(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不再寄送其他录取方式的预科录取通知书;录取为预科A班的,不再寄送预科B班录取通知书。
五、关于预科A班及B班的说明
1.录取为我校预科A班的学生,经过一年预科学习,校内考核合格,可直升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2.录取为我校预科B班的学生,经过一年预科学习,校内考核合格,可升入预科A班继续学习;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有机会可直接保送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3.在预科B班学习期间,学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下一年的其他类型招生考试(如两校联招和港澳台全国联招等)。成绩合格,可直接被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录取。
4.我校预科班的教学内容主要为衔接华侨大学本科的高中基础知识强化课程,不针对两校联招考试或港澳台全国联招考试提供复习培训课程。
5.本科专业选择:直升本科选择专业时,理科班学生可在所有专业中选择,文科班学生可在除理工类外的所有专业中选择。
六、新生开学及防疫须知
新生开学日期:2020年9月20日。
请各位新同学查阅《华侨大学2020级境外生新生每日健康信息打卡须知》(https://zsc.***.cn/info/1004/3221.htm),按时加入学院微信群,做好健康信息打卡,合理安排入学时间。
确实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报到者,我校后续将发布相应应对方案,请及时关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华侨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
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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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95-22695678。
传真:0595-22691575
电子邮箱:hqdxjwzs@***
华侨大学董事会香港办事处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367-373号上润中心19楼D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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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52-2564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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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00E第一国际商业中心2001-2002
电话:853-28702291
传真:853-28523624
电子邮箱:hqu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