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0 年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情况公示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 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
《华南师范大学2020 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结合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公示如下:
一、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类别录取情况如下: 1、 文化考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 225 分。
2、考生文化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招生简章要求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达到90 分以上(含90 分)合格;乒乓球
及武术项目专项成绩达到85 分以上(含85 分)合格。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合格的考生依据各项目排名顺序拟录。各项目拟录取情况如下:
项目 | 招生计划 | 专项成绩 录取要求 | 录取低 专项分 | 拟录取人 数 | 拟录取计划 完成情况 |
乒乓球 | 0-4 | 85 分 | 87 分 | 3 人 | 余额 1 |
游泳 | 0-4 | 90 分 | 94 分 | 4 人 | 完成 |
武术 | 0-4 | 85 分 | 90.35 分 | 4 人 | 完成 |
3、由于乒乓球项目合格生源不足,根据《华南师范大学
2020 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调配原则,乒乓球项目剩余计划
1 名集中调配,按照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不分项目)依次调配,调配拟录取的考生低术科分为93.5 分。
4、 “单独招生”类别拟录取名单见附件 1。我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终录取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二、高水平运动队“高考招生”类别录取情况如下:
1、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达到 85 分以上(含 85 分)合格;
乒乓球及武术项目专项成绩达到80 分以上(含 80 分)合格,不合格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获得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成绩按该省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65%录取资格的合格考生要求: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乒乓球项目低
88.53 分(共6 人)、武术项目低91.22 分(共4 人)、游泳项目低93 分(共8 人)。
3、 录取原则: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分数线,考生须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经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拟录。
4、“高考招生”测试成绩及入选情况见附件2。我校将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终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三、联系方式:
⑴咨询电话
体育科学学院:(020)39310263 招生考试处:(020)8521098
⑵招生监督办公室
电话:(020)85211016 传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cn
终名单以教育部、体育总局及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为准。
附1:2020 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
附2:2020 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高考类别测试成绩及入选情况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2020 年 7 月 25 日
原标题:2020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