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数学思维能力, 掌握信息与数据科学的基础理论、方法与技能, 受到科学研究的训练,具有大数据思维、能够熟练应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学科的基础理论、工程知识、基本技能和开发工具,能够针对大数据技术领域的系统设计、开发、维护和管理工作提供解决方案,具有将领域知识与计算机技术和大数据技术融合、创新的能力,能够从事大数据研究与应用开发的创新型高级技术人才。
2.培养规格
2.1 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不少于3年,长不超过6年。 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达到规定要求的,授予工学士学位。
2.2 知识要求 具有坚实的数学基础,掌握扎实的数据科学基础和核心基础理论知识,具有统计分析、程序设计、数据结构、算法分析、大数据挖掘及分析、人工智能等多方面的知识,全面了解数据科学及大数据的前沿领域。
2.3 能力要求 具备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数学思维能力,掌握信息与数据科学的基础理论、方法与技能,受到科学系统的训练,能解决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从事大数据处理与应用开发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技术跟踪与创新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等。
2.4 素质要求 具有科学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素养以及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
3. 主干学科
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科学计算、数据科学、人工智能
4. 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离散数学、程序设计基础、数值分析、数据结构、应用多元统计分析、Python与数据分析、并行体系结构与编程、机器学习与模式识别、大数据分析与挖掘、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
5.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
数据结构、程序设计基础、大数据分析与挖掘、Python与数据分析、并行体系结构与编程、机器学习与模式识别、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
6.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
第二课堂成绩单是指要求和鼓励学生自主参加各种有助于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课余活动,并分层次规定相应学分的一种培养安排。本专业的素质拓展活动主要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创新、创业、文化艺术、社团活动、法律援助等。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不属于课程学分。
7.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应修总学分共计177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
7.1 课程学分共计174学分,其中:
(1)课内必修课程110.5学分,包括公共课程37学分,学科基础课程50学分,专业必修课程23.5学分;
(2)课内选修课程(个性课程)至少32.5学分,包括专业选修课程至少19.5学分,人文通识经典课程至少3学分,科学精神与职业素养类通识课程、体育艺术美学类通识课程至少分别修读2学分,创新创业课程至少3学分,英语拓展课程至少3学分;(3)实践教学环节31学分。
7.2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至少3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