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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方案

  2020年05月15日17:09  湖南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方案

为稳妥有序开展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高校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及学校研究生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工作。

同时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复试过程的监督工作。

二、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

三、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成绩。

材料包括: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四、考核复试小组

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并给出成绩,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核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院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

申请考核制,考核分数总分300分:英语100分(60分合格),专业课一100分(60分合格),专业课二100分(60分合格),复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硕博连读,复试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一100分主要考核基础理论知识,主要科目为理论法学;

专业课二100分主要考核报考方向的专业知识,主要科目为对应的二级学科相关课程。

五、考核与复试时间及形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考核和复试一并举行的方式,时间定于5月20-30日,具体时间待定。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考核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形式,即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面试需要的环境和软件要求,请加群后另行详细告知(群号附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六、录取和公示

根据考核复试小组的综合评价得分的总和,依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参照博士生指导老师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学生。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③体检未通过者。

学院发调档函,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6月30日前将档案寄至法学院。

七、附则

考核复试名单附后,请考生加考核复试QQ:,群里会发布相关信息。

联系人 :法学院研究生办龙老师0731-88823051

监督电话:0731- 88821048,电子邮箱:rowying@***。

法学院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


原标题:2020年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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