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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1)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04月05日12:06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 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办法2 个文件的通知》(云教发〔2021〕20 号)的工作要求,确保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和制定2021 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为学校选拔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教务科、考试中心、教育技术中心、宣传

部、纪检科、相关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务科,负责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办公室下设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技术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仲裁组、纪检组和疫情防控组七个工作小组。

1. 命题考务组

工作职责:负责考试大纲制定、组织命题、制作并发放准考证、开展考试、阅卷、成绩登统等考务工作。

2. 招生录取组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招生简章、考生报名咨询、考生资格审核、考生信息汇总、制定录取规则、完成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相关数据上报工作。

3. 技术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远程测试平台、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与维护,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确保网络的畅通。

4. 宣传报道组

工作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政策及招生录取信息发布工作。

5. 仲裁组

工作职责:负责对考试招录过程中提出的异议进行裁决,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6. 纪检监察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的开展;受理各类咨询和投诉。

7. 疫情防控组

工作职责: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云南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要求,强化对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统分工作人员和场所的防疫管理。对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考前连续14 天健康监测,工作期间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期间如发现发热(37.3℃以上)或有其他呼吸道症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就医,不得参与工作,保障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

(一)2021 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420 人(含贫困专项 70)。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类型

科类

专业代

专业代

计划数

 

药品经营与管理

 

高职单招

 

单招文理兼报

 

490208

 

01

 

14

 

 

 

 

 

100

 

药品经营与管理

 

高职单招

 

单招三校生兼报

 

490208

 

01

 

70

 

药品经营与管理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文理兼报

 

490208

 

11

 

8

 

药品经营与管理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三校生兼报

 

490208

 

11

 

8

 

老年保健与管理

 

高职单招

 

单招文理兼报

 

520803

 

02

 

41

 

 

 

 

 

100

 

老年保健与管理

 

高职单招

 

单招三校生兼报

 

520803

 

02

 

41

 

老年保健与管理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文理兼报

 

520803

 

12

 

9

 

老年保健与管理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三校生兼报

 

520803

 

12

 

9

 

口腔医学技术

 

高职单招

 

单招文理兼报

 

520504

 

03

 

41

 

 

 

 

 

100

 

口腔医学技术

 

高职单招

 

单招三校生兼报

 

520504

 

03

 

41

 

口腔医学技术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文理兼报

 

520504

 

13

 

9

 

口腔医学技术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三校生兼报

 

520504

 

13

 

9

 

眼视光技术

 

高职单招

 

单招文理兼报

 

520901

 

04

 

51

 

 

 

 

 

120

 

眼视光技术

 

高职单招

 

单招三校生兼报

 

520901

 

04

 

51

 

眼视光技术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文理兼报

 

520901

 

14

 

9

 

眼视光技术

 

单招建档立卡

 

单招三校生兼报

 

520901

 

14

 

9

 

合计:

 

 

 

 

 

420

 

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云南省普通专科批次统招计划。

四、报考条件

通过2021 年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报考高职

单招。报考贫困专项单招批的考生必须是云南省建档立卡户考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五、考试费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 号)精神,自2017 年6 月1 日起,取消高等院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费和单招考试费。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 年3 月23 日9:00—3 月29 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考手续,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报名方式: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名,并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七、申请免试入学

符合单招院校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就读高职,申请免试就读高职(专科)具体事项及要求见《云南省2021 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招生办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免试资格等相关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教务科招生办公室联系。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对象

2021 年报考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二)考核方式

依据单招专业的特点,优化考试大纲,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1.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1) 普通高中文理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 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 等20 分、 等16 分、C 等12 分、D 等8 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 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无纸化网络远程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40 分钟,题量为50 题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和判断题),每题4 分,总分 200 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 420 分。

(2)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11 门科目量化成绩,按照招生专业计划数1: 4 的比例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评”环节,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以2021 年4 月3 日学校官网公示为准。

2. 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本校各招 生专业均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采用无纸化网络远程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 分钟,题量为100 题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每题4 分,总分400 分。

网络远程测试操作说明详见2021 年4 月6 日学校官网公布《2021 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单招考试考生告知书》。

(四)考试相关时间

1. 准考证打印时间

4 月6 日在学校官网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2021 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单招考试考生告知书》及准考证。

2. 模拟测试时间

4 月7 日考试系统全天对考生模拟考试演练,若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演练后果自负。

3. 正式考试时间如下表:

考生类型

考试科目

正式考试时间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

2021 年 4 月 9 日

10:00-10:40

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及

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2021 年 4 月 9 日

15:00-16:30

注:预约调整考试时间根据个别考生预约情况另行通知。

(五)考试大纲

1.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大纲

(1) 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30%)

考查重点:职业道德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职业道德的作用、职业道德规范、职业礼仪、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养成的要素和方法;职业态度、职业心理、职业纪律、职业生涯规划、团队合作。

(2) 传统医学文化常识(30%)

考查重点:中医发展历史基本知识;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常见的中医治疗手段基本知识;医药文化典故知识,历代名医及经典医学著作;传承传统医药文化精髓。

(3)身心素质(30%)

考查重点:身体素质相关知识,人体的基本结构;身体素质与健康的关系;提高身体素质的措施;养成合理的卫生习惯和生活规律。心理素质相关知识,如何正确调节自己的

情绪;提高心理素质的措施;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基本知识及措施。

(4) 信息技术及应用(10%)

考查重点:技术原理、技术方案,技能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信息技术基础的理解和技术应用。

2. 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考试大纲

(1)语文(占 20%)

考查重点:基础知识,包括语音、文字、词汇、语法知识、修辞、标点符号运用、中外名家名作及其文学常识。阅读与分析,包括现代文阅读和文言文阅读。能准确地阅读、理解作品,能够比较准确地分析文章的思想内容、情感、观点和写作手法、修辞运用,具备一定的文学鉴赏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除此,文言文能掌握难度适中的文言词语、句式与特殊语法现象、翻译词句、了解典故或成语的出处和意义。

(2)数学(占 15%)

考查重点:数、式、方程与不等式;集合与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统计初步。

(3)英语(占 15%)

考查重点:词汇与语法结构,全面测试考生英语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借此判断考生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程度,为今后进一步提高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打下

基础。

(4)政治(占 20%)

考查重点:职业生涯与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时事政治。

(5) 职业能力(占30%)

考查重点: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和理解;医学常识、医学人文精神、医学伦理知识;卫生法律法规;职业礼仪,团队合作能力;相关专业职业素养及基本要求。

(六)试卷的呈现

采用无纸化网络方式进行,全部为标准化试题,考生通过在手机上安装APP 答题,需要身份验证。

(七)成绩认定

1.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2. 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及无高中学业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考试成绩。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远程考试,针对考生、网络、服务器等因素可能造成的意外情况,处理方法参照《红河卫生

职业学院2021 年单独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2. 为确保本次考试成绩的真实有效,学校为本次考试成立仲裁组,对考试中的可能产生的争议进行仲裁,终结果以仲裁组仲裁意见为准。

3. 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学校公布成绩后一周内申请成绩复核。

九、录取办法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校招生督查组的监督下,采用“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后提供的考生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成绩排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学院高职单招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成绩排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 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 等20 分、  等16 分、C 等12 分、D 等8 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 分。

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按分数排序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考生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 中职毕业生和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量化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成绩排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按分数排序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按照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文化素质成绩排序需要按照政治、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依次排序)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考生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 投档顺序

2021 年高职单招投档时,首先投档申请免试合格的考生,后续按照保山专项单招批、特殊教育单招批、贫困专项单招批、高职单招批的顺序依次进行投档。每个批次在全部录取结束后,才会进入下一批次的投档。

4. 体检标准: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要求五官端正、无色盲、无色弱。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能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药卫生类专业。

(二)录取结果查询

1. 录取查询

2021 年5 月中旬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

录取结果。学校于2021 年7 月办理完成投档录取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 确认录取流程

(1) 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云南省招考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各高职单招院校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名单,由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多轮次公示及确认。上一轮公示确认完成后,如仍有高职单招院校未完成计划,则在未公示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进行下一轮公示确认(同一名考生只能被同一所院校公示一次,上一轮公示单招确认的考生不得列入名单内),确认时间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布。

(2) 确认方式:考生登录工作网(),在网上自行选择拟录院校专业确认或放弃高职单招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未按时参加拟录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批次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根据考生情况,可采取2 种方式进行确认:

已经开学并在校就读的应届毕业考生,报名确认点为本人就读学校的,由本人在工作网上选择拟录院校专业,并在截止时间前,携身份证件到报名确认点打印确认表,交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后,完成签字确认。考生应认真核对确认表信息,无误后方可在确认表上签字。只有考生在确认

表上签字确认,并由确认点盖章的单招拟录确认结果,才能视为有效结果。

其他考生须在确认截止时间前,由本人在工作网上选择拟录院校专业,使用高考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按照规定格式向报名确认点发送确认申请短信。确认结束后,考生应登录工作网,查询确认结果,如确认结果与确认申请短信不一致,应尽快联系报名确认点更改。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确认申请短信格式另文通知。

3. 拟录确认要求:

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于本轮次规定确认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确认提交。考生本轮次确认参加单招后,不得再参加下一轮次的公示及确认。

网上确认应由考生本人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进行确认。如发现违规更改考生信息的人员,一经核实,交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单招确认名单公示:具体时间以云南省招考院通知为准。

5. 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 注意事项: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文件规定,凡被2021 年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发放普通高考统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准考证,不得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及录取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

十、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内容

2020 年 11 月 10—20 日

高考报名。

 

2020 年 12 月底前

院校资格申报;招生章程、考核方案、考试大纲、招生计划报送。

院校网上公布招生章程、考试实施方案、考试大纲和招生计划,并确定单招考试时间,通过工作网完成计划编制。

2021 年春季开学后

高职单招报考。

2021 年 4 月 15 日前

各高职单招院校组织线上考试,上报考试成绩。

2021 年 5 月中旬前

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录取结果。

2021 年 7 月

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联系方式

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务科招生办公室(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杏林路)

2.邮编:661199

3.学校网址:https://www.***.cn/

4.咨询电话:0873-3057511,3057590,监督电话:

0873-3057531

5.单独招生考试QQ 群: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 年4 月3 日


原标题:2020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1)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单招 考试
手机版:2020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1)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名方式、考试成绩、录取结果、考试时间、报考条件、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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