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文件(鄂价费规[2013]215号),收费标准为60元/人, 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收取,招生院校不再收取考试费。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按照教育部 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高职扩招报名工作 的组织领导,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主动协调有关部 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各市、县(区)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按照高职单招和
扩招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 定和我省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 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 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 下我省高职单招和扩招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报名、 考试工作方案,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 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高职单招 和扩招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 二)加强指导。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 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 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所有资格审核材料要建档备查。同时, 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高职单招和扩招政策 宣传与解读,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网 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加强对考生准确填报信息的指导,确保 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
(三)严格考试。各招生院校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全过程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考务管理等工作 规定,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流程和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 确保命题、制卷、试卷的运送和保管、施考、评卷等关健环节 的安全保密和程序严密。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明确考试各环节 责任,明确每个岗位的考试安全工作要求和任务目标,建立台 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 责任可究。要完善应急预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确保考试安 全、考生安全。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辖区内招生院校 的高职单招和扩招考试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严肃查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 伪造、非法获得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 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 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 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对于户籍学籍 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为不符合 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 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家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