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通过强化还款救助工作,切实帮助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无力按期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或未毕业但合同已到自付本息的学生)。
二、救助额度
1.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的,可由借款学生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申请代偿2019和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2.如果发生借款学生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由共同借款人或其他近亲属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三、申请还款救助证明
1.第一类需要申请人提供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证明和病历复印件以及由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表(见冀教资助【2019】1号或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2.第二类需要申请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借款学生死亡证明、居民户口注销证明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供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四、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同学,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还款救助”功能为支撑,完成线上申报,在所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对暂时无法提供完整材料的,可“先申请,后补充”。
五、延后还款期限,合理调整逾期信用
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精神,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借款学生、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借款学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家庭学生,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六、咨询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
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6369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311-80659060、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5日
原标题:2020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