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0]2号)和《省招办关于做好湖北省高职扩招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0年单招、扩招专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0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组员(单位)名单如下:
组 长:程超胜 危道军
副组长:邹蓉 黄冠华 杨爱民 金中凡
成员单位:招生办、教务处、党委宣传部、学工处、保卫处、校办、后勤服务中心、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建筑设计学院、建筑管理学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胡少逸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各项具体工作。
二、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条件
1.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对于心理测试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于单招与A类考生面试成绩低于24分和扩招B类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3.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成绩评定
1.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测试满分200分,其中心理测试100分,专业基础知识与职业倾向测试60分,面试40分,合计总分400分。
2. 退役军人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的群体,主要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其职业适应性测试计分综合成绩=心理测试100分+职业倾向测试200分+面试100分,合计总分400分。
3. 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统一参加学校所有考试(含职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科目,考生在参加学校面试环节进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成绩评定。
4.对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二等奖及以上、省级技能大师、省级技术能手、非遗传承人等荣誉称号的可免试直接录取。
五、录取流程及时间安排
1. 11月23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开通考生成绩及体检情况查询,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2. 11月23日至12月3日,通过湖北省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系统(院校端)的“批件投档”功能,在“高职扩招”批次提交拟录取名单,根据投档情况下载投档信息、阅档,提交录取结果。
3. 12月4日,报名的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六、信息公示及申诉渠道
学校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学生对考试成绩质疑,可以向学校教务处进行申诉。 申诉电话:027-81326819。
七、监督办法
在学校纪委的领导下,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
监督举报电话:027-81320037。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