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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扩招录取工作方案

  2020年11月05日17:46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了做好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0]2号)和《省招办关于做好湖北省高职扩招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0年单招、扩招专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0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组员(单位)名单如下:

 长:程超胜 危道军

副组长:邹蓉 黄冠华  杨爱民 金中凡

成员单位:招生办、教务处、党委宣传部、学工处、保卫处、校办、后勤服务中心、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建筑设计学院、建筑管理学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胡少逸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各项具体工作。

二、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条件

1.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对于心理测试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于单招与A类考生面试成绩低于24分和扩招B类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3.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成绩评定

1.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测试满分200分,其中心理测试100分,专业基础知识与职业倾向测试60分,面试40分,合计总分400分。

2. 退役军人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的群体,主要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其职业适应性测试计分综合成绩=心理测试100分+职业倾向测试200分+面试100分,合计总分400分。

3. 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统一参加学校所有考试(含职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科目,考生在参加学校面试环节进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成绩评定。 

4.对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二等奖及以上、省级技能大师、省级技术能手、非遗传承人等荣誉称号的可免试直接录取。

五、录取流程及时间安排

1. 11月23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开通考生成绩及体检情况查询,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2. 11月23日至12月3日,通过湖北省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系统(院校端)的“批件投档”功能,在“高职扩招”批次提交拟录取名单,根据投档情况下载投档信息、阅档,提交录取结果。

3. 12月4日,报名的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六、信息公示及申诉渠道

学校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学生对考试成绩质疑,可以向学校教务处进行申诉。 申诉电话:027-81326819。

七、监督办法

在学校纪委的领导下,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

监督举报电话:027-81320037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5日

 


原标题:2020年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扩招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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