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始创于1958年,是具有六十多年历史的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是护理、助产、医药等卫生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2015年1月并入广州市增城区广播电视大学统一领导和管理,学校办学定位方向明确,高度重视课堂教学和实践,历经几十年积淀,拥有丰富的办学资源和深厚的人文底蕴,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高技能卫生技术人才。
同时与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设立全日制专科护理专业的教学点。
(一)高职专业学院招生简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0﹞1号)的安排,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为一所公办高职专业学院招生院校,开设护理、药学、眼视光技术3个专业的招生,其中我校作为大专护理专业的教学点。
护理专科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
药理学基础、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精神科护理、护理心理学、护理伦理学、护理管理学、康复护理、中医护理、护理基本技术操作、护理见习、社区实习、毕业实习等。
就业面向
在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部门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外省户籍学生需符合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必须与招生专业相符;并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之一。
3.高校在校生、2020年被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录取的考生,以及被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4.应届学生如不能顺利毕业的,不予以正式录取。
5.取得护理专业证书:化学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护理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保育员。证书等级E级及以上。
(三)招生计划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办学地点 |
14408 |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001 |
护理 |
100 |
增城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
(四)报考事项
请考生自主招生期间密切关注“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的动态,其资格审核、考试结果或录取结果会在上面进行公布。
注意:需参加现场考核的考注册“粤康码”,在考前 14 天通过“粤康码”进健康监测登记,同时考核时提交《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 1
1.报名时间:5月26日 9:00 至 29日 14:00
2.报名网址:http://www.***.cn/gzks
( 使用高职考账号及密码进行报名)
3.需上传资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原件电子版或中职毕业证书电子版(往届生)
(2)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4.报考类型:高职专业学院
5.考核方式及办法
(1)由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命题组织开展。考试大纲见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
(2)采用“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其中,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 分。我校将按专业对各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
(五)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150号
招生处咨询电话:020-82737376
联系人:刘老师、黄老师
微信公众号:gzzcwx
一、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中职生 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5月26日9:00至29日14:00 |
考生根据粤教考函〔2020〕1号文件附件3报考流程图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填报志愿,根据系统指引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等待报考院校资格审核。 |
6月1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并公布资格考生名单 |
6月2日前 |
所有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院校要求网上交纳考试费。对于在文化基础考核合格后再公示职业技能考核资格名单的院校,获取职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须根据院校要求再次登录系统交纳职业技能考核费用 |
6月4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完成考场编排并指引考生打印准考证 |
6月7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组织文化基础考核 |
6月 10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文化基础考核入围要求且需要进行职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 |
6月14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组织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核。试点院校也可根据生源及院校实际将文化基础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安排在同一天进行,于6月14日前完成 |
6月17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公示职业技能考核成绩 |
6月22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在网上录取系统提交中职考生文化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并提交拟录取方案及录取最低分数线 |
6月25日前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试点高职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 |
6月26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
附件1
安全考试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出现,我将及时向报考院校报告,并立即就医。我将按要求如实上报健康信息及相关情况。如因隐瞒病情及接触史,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考生号:
本人签字: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