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学生:
为确保您能及时足额按政策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现将有关政策提示如下:
一、参保缴费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生参保工作的提示函》和《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生参保工作的通知》(筑医保发〔2019〕24号)文件精神,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缴费标准暂按为250元/人/年执行,一年一收。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保已逐步整合并轨,学生应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社会保障卡
请您参保后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图像采集,待采集数据上传至社保局后,会发放社会保障IC卡,方便您刷卡就医。
如您已在贵阳市外(贵州省内)办理过社保IC卡,需要注销原社保IC卡信息,在贵阳市申办社会保障IC卡才能申办成功。(注销原社保IC卡能否跨地区办理可拨打电话0851-88231713或者0851-83849540,凭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如您参保成功,但还未领到社保IC卡期间需住院治疗,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局)备案,备案后便可使用身份证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相关手续。
温馨提示:学生社保卡中无存入金额,因此不能刷卡买药。
三、医疗待遇报销
1.门诊费用在我校一站式大厅医保管理窗口报销。
所需材料:门诊发票、情况说明、身份证复印件、社保IC卡(医保卡)复印件(卡未制出的不需要提供)、花溪农商银行卡复印件。
报销比例:医保定点医院的门诊费用一律按百分之五十给予报销,每学期高报销上限为五百元。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就医所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属于我校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只予报销三十元。
温馨提示:情况说明中学生简要写明基本信息和就诊原因,班主任核实情况后签字。证件复印件上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写明姓名、班级和联系电话。未办理花溪农商银行卡,其他银行卡也可,需注明开户名和开户行名称。凡属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气功、推拿、按摩、美容、镶牙、洗牙、各种矫形手术,生育与计划生育,赴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住院费用在贵阳市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保卡直接报销结算。
3.参保大学生放假期间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因学校安排在其他地区实习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由本人先垫付,医疗终结后,凭就诊医院的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加盖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每页加盖医院章)、疾病诊断书,到医保管理窗口代办手工报销。
4.参保学生在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患急性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本人先垫付,医疗终结,持有效单据等材料到医保管理窗口代办手工报销。
5.参保学生在住院报销费用已超出统筹基金年度高支付限额(25万元)后,可申请大学生医疗救助金。
6.因病情确需转到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学生,经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省肿瘤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省骨科医院、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其中任意一家医院审核同意后,才能转外就医。(省外就医住院费用可直接刷社保卡结算,前提条件是转外就医住院前持社保卡到贵阳市内就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卡鉴权”并显示“成功”后方可异地刷卡结算。)
咨询电话:
一站式大厅医保管理窗口 葛祯老师;
0851-88231713 花溪区社保局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9年9月5日
原标题:2020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