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0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原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理学、艺术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是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坐落在粤港澳大湾区政经中心--广州,占地面积 1753 亩,校园地势蜿蜒起伏、绿树成荫,花香四溢,被学生誉为广州美大学之壹,目前共设有 15 个二级学院,40 个专业,在校学生22174 人。
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设置、完善的教学设施、优美的校园环境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关注和认可。先后荣获“IEET 中华工程教育学会(台湾),IACBE 国际商科认证委员会(美国)等多项工、商科国际专业认证”、“中国具就业竞争力院校”、“全国学生信赖的十佳独立学院”、“新华网 2017 年度社会影响力独立学院”、“全国具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中国民办教育百强”、“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学校”“广州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等殊荣。在中国校友会网正式发布《2018年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学校荣获中国六星级顶尖独立学院称号,全国排行榜第 7 位。
学校设立了包括国际级、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在内的壹大批实习、实践基地,共建成 5 个基础实验中心和 9 个专业实验中心及 268个实验室。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 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 3 个,广东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案 3 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 1个 , 省级校外大学生实践基地 4 个,校级就业与实习基地 433 个,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建有标准田径场、标准游泳池、体育馆、网球场、学生活动中心,山水园林式校园,教学生活区域空调、WiFi 全覆蓋。完善的教学条件和设施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通过“以老带新”“双百工程”、组建学科团队等措施,提升师资队伍水平,现已形成了壹支以学校自有教师和华工选派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2018 年起,我校与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共享国际名校教育资源。
学校壹直秉承著以生为本的理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竞赛活动并荣获多项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大奖奖项,让学生综合能力得到充分锻炼,努力将学生培育成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完善的设施、优越的师资、紧贴社会发展的教学理念,让学校历年就业率均超过99%,壹直保持在全国同类高校前列。
二、招生专业及学习费用

实际数据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招生计划总数的公布
2020年我校计划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10人,实际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录取及其他
(一)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三)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资讯公开。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人:任远;
联系方式:020-36903313。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1号(邮编:510800)
电话:020-66609166、020-36903023(传真)
招生网:https://zs.***.cn/
电子信箱:dep-zs@***.cn
微信公众号: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招生办(gcu1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