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
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22号)要求和《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0〕3号)精神,我校作为培养院校,今年将承担定向师范生的招生及培养工作。为做好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一)招生数量。2020年我校招收定向师范生计划为106个,钦州市钦南区16个计划、钦北区90个计划。
(二)招生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
二、招生面试对象及条件
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招生原则,考生必须属于招生计划中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的2020年初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小学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县(市、区)农村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心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相关标准体检合格,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招生要求。报读我校五年制专科定向师范生的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不低于2020年户籍所在县(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没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以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标准)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等级。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
(二)报名和志愿填报。初中毕业生报名。符合报读五年制专科定向师范生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薄、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于8月10—16日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其中异地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薄、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客观准确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贴好相片。由考生所在的毕业学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的学生于8月18日前推荐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三)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
2.面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市、县(市、区)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高校教师教育专家、一线小学优秀教师(或校长)、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成员5名或7名组成。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2020年8月28日,在钦州市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面试具体事宜请于8月20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cn/查看具体的面试通知。
4.初中起点定向师范生面试,由生源县(市、区)教育局从高等级到低等级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初选,按照自治区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将面试人员报给我校,由我校组织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四)录取。
1.“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所在地域的中考总成绩等级从高等级到低等级进行择优录取。考生中考总成绩等级以所在地级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中公布的总等级为准。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数 1:1.5的比例确定的面试考生排序方法不作为我校初中起点专科层次的录取依据。
2.录取顺序。考生中考总成绩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如考生中考总成绩等级、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中考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顺序排序,优先录取排序靠前科目中成绩等级高的考生。
3.不跨县调剂。五年制定向师范生不做跨县(市、区)调剂。
4.录取人员需体检合格。我校将组织五年制定向师范生拟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取。
(五)签订协议。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制订,我校印制。
2.我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3.我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我校的招生就业处。
(六)复查备案。定向师范生入校后,我校将开展定向师范生的复查工作,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初中起点定向师范生的备案,由我校按照“五年一贯制”新生录取备案要求携录取名单到自治区教育厅进行备案。
四、培养方式
(一)培养形式。学历为专科层次,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学制为5年。我校将结合农村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培养“一专多能”、能够承担小学多门学科教学任务教师的目标,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二)学籍管理。初中起点定向师范生按照“五年一贯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初中起点定向师范生由我校按照“五年一贯制”学生录取数据库结构及填报要求,将录取数据报自治区教育厅。为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我校将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我校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我校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三)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定向师范生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4220
办学地点:南宁校区(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平果校区(百色市平果市大学路6号)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电话:0771—5585188,5869751,5848693(兼传真)
七、其他
(一)我校2020年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间完成。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三)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四)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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