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0〕1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0〕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首次贷款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高不超过8000元,低不少于1000元。
二、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身份、曾获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等为参考依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将优先认定贷款资格: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二)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三)特困供养学生;
(四)烈士家庭子女;
(五)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
(六)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七)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八)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九)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十)孤儿家庭
三、在校生首次贷款
(一)首次贷款的对象
在校生首次贷款即为在校期间第一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首次贷款方式
1. 广西籍学生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广西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全面实行“预约办理”,借款学生应先电话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取得预约时间和预约号后持相关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指定地办理。
2. 非广西籍学生
非广西籍学生需要贷款的,请先询问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预申请要求和流程后再办理。
(三)首次贷款所需材料(具体材料清单附件3)
(四)具体操作流程
借款学生应先电话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取得预约时间和预约号后,根据约定时间携带贷款所需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资助机构直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后,再由借款学生按照如下流程进行操作: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首页 “申请贷款”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或由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填写。
3. 提交申请信息后,在“我的贷款”栏点击“导出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支付宝密码为随机生成,附在受理证明虚线下方,请同学们剪下后妥善保管),激活账户(或由支付宝中心统一激活)。
6.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到校注册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辅导员处(具体提交流程另行通知)。
四、生源地资助部门申请贷款办理时间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需咨询县级资助中心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需咨询县级资助中心
五、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做好相关工作。并提醒贷款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个人系统2次,修改、更新、完善自己的信息,特别要注意学号、专业、院系名称、毕业时间是否填写正确。对于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贷款学生,可以拒绝其贷款申请。
(二)助学贷款政策是国家为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完成学业的一项惠民政策,各学部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惠及每位学生,务必将贷款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时间告知学生,确保学生顺利贷款。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71-3224331。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图(广西籍学生版)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材料清单
4. 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广西-学生版)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日
原标题:2020年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贷款预申请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