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鼓励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生源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特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
当年度参加普通高考被广东医科大学正式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预科班、内地高中班)新生。
二、奖励标准及金额
〔一〉我校录取的广东省生源本科新生中,优秀新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人
二等奖:5万元/人
三等奖:3万元/人
1.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我校省内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
广东省理科高考排名5000名以内;或广东名文科高考排名3000名以内。
2.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我校省内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
广东省理科高考排名15000名以内;或广东省文科高考排名10000名以内。
3.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我校省内优秀新生三等奖学金。
广东省理科高考排名20000名以内;或广东省文科高考排名15000名以内。
〔二〉我校录取的广东以外省(区、市)的理科类本科新生中,优秀新生奖学金设二个等级:
一等奖:2万元/人
二等奖:1万元/人
1.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我校省外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
总分高出我校在该省Ⅰ区、市)高批次录取平均分40分「含40分)以上。
2.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我校省外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
总分高出我校在该省Ⅰ区、市〕高批次录取平均分30分Ⅰ含30分)以上。
〔三〕同时符合两项奖项条件的考生不重复奖励,按高额度奖学金奖项进行评奖。以上奖励 不含征集志愿考生,征集志愿考生的分数不纳入该省〔区、市)录取平均分计算范围。新生奖学金于入学第一学年春季学期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新生向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属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出具的考试成绩、排列名次等证明材料原件:
〔二〕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学校批准,公示无异议后,颂发奖学金。
四、附则
〔一〕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广东医科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细则〉(校教务[2018]18号〉同时废止。
〔二〕本细则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