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0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50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粤招办普【2020】3号)及《关于切实做好我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 2020 】16号)要求,2020年我院继续开展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现制定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坚持有利于中高职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引导职业院校紧贴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培养针对性与适应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鲜明办学特色的原则,探索构建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突出以素质为重点、以能力为本位、以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特色,进一步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探索逐步建立高职院校面向普通中学毕业生自主招生统筹协调的招生录取机制,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现代产业体系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紧密围绕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选拔要求,深化考核内容、形式改革,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
三、成立“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组织机构(详见附件1)
整个招生考试工作是在学院党委及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总指挥,分管招生考试领导和东校区校长为副指挥的招生考试指挥小组,统筹谋划、指导协调、监督东校区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工作。
四、报考条件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并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 “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招生代码8880021)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 收费标准 |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
前三年 | 后两年 | |||||
农村(含乡镇)户 | 地级城市户籍 | |||||
药学 | 120 | 五年 | 免学费 | 3800 | 6410 | 90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100 | |||||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 100 | |||||
医疗器械经营与管理 | 100 | |||||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 100 | |||||
助产 | 100 | |||||
生物制药技术 | 100 | |||||
中药制药技术 | 100 | |||||
药物制剂技术 | 100 | |||||
护理 | 250 | |||||
中药学 | 250 | |||||
住宿费:若安排入住不同等级的宿舍,按收费许可证核定标准多退少补。 教材费:学生入读时直接从学校招标确定的教材供应商处以实际中标折扣金额购买教材。 |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凡报考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高职全省统考专业的考生,只须参加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科考试,我院不另外加考专业术科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
七、报名时间和报考方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25日
(二)考试费:按高考收费标准每科25元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75元/人。
(三)报名办法:全省统考报名取消现场确认环节,统一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
全省统考报名统一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再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需在5月22-25日登录 “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n/zkptgz)进行网上报名。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2、填报个人信息
考生按粤招办普【2020】3号相关要求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报名系统提示完成诚信确认后,在《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中逐项填报个人信息。符合报考地报考条件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还需填报完整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核表》”)。
3、上传个人资料
按报名系统提示采集和上传个人相片,同时上传以下考生资格审核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和母亲页(或监护人页)、本人页,如有重复、缺少可省略)
(3)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开具的确认该学生为2020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2020年报考地中考报名条件的证明。
随迁子女考生除上传以上个人资料外,还需上传以下材料:父母身份证、居住证流水、社保流水、户口本全户人员信息(能体现监护人与考生的关系)。
4、确认填报信息
(1)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及成功上传个人资料后,要认真核实《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审核表》中填报的各项内容,补填漏(错)输信息,尤其应逐字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就读中学、报考志愿、考试地点等信息;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术科考试信息。
(2)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登录密码、密码保护和考生报考信息在报考信息确认前都可以多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修改。
(3)报考信息确定无误后,在系统上点击“信息确认”,完成报名。《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审核表》一经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记住本人的报名号和个人登录密码,以便日后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四)考点设置与选择
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参加2020年五年一贯制招生的15所高职院校,选择我院作为文化课考点的考生,请到我院东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大观街639号)参加文化课考试。
5、缴纳考试费和领取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在6月12日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随迁子女考生,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资格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父母身份证、居住证流水、社保流水、户口本全户人员信息(能体现监护人与考生的关系)原件及复印件】,到网上报名选定的文化课考点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粤教考函〔2019〕50号规定执行)并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进行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 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八、录取方式
(1)一般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我校择优录取。
(2)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低分出现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单科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我院择优录取)。
九、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及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十、时间安排表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召开招生动员会 | 2020年4月30日前 |
对外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 2020年5月11日 |
印制招生宣传单 | 2020年5月13日前 |
各县区初级中学招生宣传 | 2020年5月14-21日 |
考生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 2020年5月22-25日 |
布置考场,打印准考证 | 2020年6月11日 |
考生缴交考试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 2020年6月12日 |
考生到学院考点参加文化课全省统考 | 2020年6月13日 |
公式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 2020年8月上旬 |
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 2020年8月 |
新生注册及复查 | 见录取通知书 |
十一、相关事宜
(一)考生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二)被录取的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我院将对新生提交的个人资料与其在报名系统上传资料进行严格对比复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方案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一、 学院招生考试指挥小组
总指挥:赵为民
副指挥:葛虹、罗少敏、孙师家
成 员:吴海侠、朱宏、钟优军、唐省三、江曼鸿、张谦明、叶江帆、张玉祥、虎松艳、林培通
二、下设东校区招生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孙师家
副组长:叶江帆、张玉祥、虎松艳、林培通
成员:梁华英、张岳、吴昱娟、梁小爱、叶开炯、杨靖英、王建明、何红
(一)成立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办公室
主任:林培通
副主任:梁华英、张岳
成员:吴昱娟、姜笑寒、吴睿
办公室职能:做好各工作小组协调工作,统筹各项工作,负责招考工作全程的监督管理
(二)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办公室下设9个工作实施小组
1、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王建明
成员:学校医务室医生
主要任务:
1) 做好考生入校和考试期间防疫相关工作指引;
2) 做好考生突发异常情况的处置方案;
3) 设立医疗服务点及隔离室,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安排人员值守;
4) 处理考试期间考生出现的突发疾病等相关问题。
2、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张岳
副组长:吴睿
成员:招生办相关人员、相关专业负责人
主要任务:
1) 组织学生网上报名;
2) 审核学生报考资格;
3) 做好现场确认报名工作;
4) 编制及发放考生准考证;
5) 寄发录取通知书;
6) 安排新生注册入学各项工作;
7) 完成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3、考务工作小组
组长:梁华英
副组长:姜笑寒、刘莉兰、丁冬梅、王斌、方召、王建明
成员:教务科相关工作人员、相关专业骨干教师
主要任务:
1) 协助主考做好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考务相关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
2) 检查监考员对试卷装订和密封的质量;
3) 准备理论考试考场,组织和安排理论考试的具体工作;
4) 协助主考核实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
5) 协助巡视员完成巡视工作总结,并上报本考点工作总结;
6) 编制电子屏宣传标语,做好考场标识和道路指引牌;
7) 完成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4、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小组
组长:叶开炯
副组长:吴昱娟、林品程
成员:考务工作相关人员、校卫队
主要任务:
1) 负责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学校前的体温检测及消毒工作;
2) 做好考试期间考场的安全、警戒工作,以及下午进入考场前的体温检测工作;
3) 负责领卷、回卷工作的领取和运送工作;
4) 负责对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工作全程的监督,落实相关环节闭路电子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监控录像留存,确保招生工作能够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招生;
5) 安排试卷保密室值班工作人员,做好每场考试试卷的收发工作;
6) 负责报名确认及考试期间车辆引导、停放等安全保障工作;
7) 负责试题保密等过程的保密安全制度;协助主考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考生严重违规、扰乱考点秩序、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的事件,根据需要联络公安等;
8)完成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5、财务工作小组
组长:梁小爱
成员:陈海燕、高伟群
主要任务:
1)收取考试相关费用;
2)完成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6、接待工作小组
组长:陈军燕
副组长:梁华英、张岳
成员:学校办公室相关人员
主要任务:
1) 负责完成校外巡考人员及学院巡考人员的接待工作;
2) 负责开具领卷介绍信;
3) 完成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7、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杨靖英
副组长:陈雄
成员:后勤相关人员
主要任务:
1) 做好招考期间领取、运送试卷相关工作用车、接送巡视员用车,以及接送考务工作相关的人员用车;
2) 确保考试期间电力供应正常,考试期间校内施工暂停,确保校园安静;
3) 按防疫要求做好疫情期间考生的就餐供应;
4) 设立考生休息室,负责开水供应;
5) 完成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8、网络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程桂梅
副组长:张绍辉
成员:电教信息中心相关人员
1) 招生网站建设、维护、更新等各项工作;
2) 保障考生报名、招生、录取、注册等各项技术正常运行;
3) 做好考试期间互联网监控工作,按要求向上级部门定时上报本考场考试情况;
4) 完成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9、学生志愿者工作小组
组长:何红
副组长:幸聪
成员:学生科团委相关人员
1) 负责招募考试期间学生志愿者;
2) 提供各小组所需的学生志愿者,统筹好志愿者的工作安排;
3) 负责校道的彩旗悬挂工作;
4) 负责学生志愿者培训。
附件2
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
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
考生姓名 |
| 性别 |
| 籍贯 |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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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号码 |
| 联系电话 |
| 初中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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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户口所在地省市 | 省 市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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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现在居住地省市 | 省 市 |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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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就学 情况 | 起止日期 | 就读学校 | 学籍所在地 | |||||||||||
初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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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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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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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情况 | 父亲 姓名 |
| 身份号码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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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 住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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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 是否 参保 | 参保地市 | 起止 时间 | 办理居住证情况 | 办理地市 | 起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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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姓名 |
| 身份号码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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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 住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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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 是否 参保 | 参保地市 | 起止 时间 | 办理居住证情况 | 办理地市 | 起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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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报考地县(市、区)招生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
2020年 月 日 | 报考地地级市招生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
2020年 月 日 |
备注:各种证明材料按考生及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及就业、居住、保险和学籍等顺序叠放,并以附件形式附在本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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