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由碧桂园集团董事会主席杨国强先生、联席主席杨惠妍女士建立的广东省 国强公益基金会投资创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 -所慈善性质 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碧桂园集团是学院人才培养的主体基地,学院紧跟国家以及集团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求,在目前已拥有的建筑类、管理类、教育类等优势专业的基础上,2019年, 增开智能控制技术(机 器人技术应用方向)专业,并将智能控制与机器人技术融入到现有各建筑类、管理类优势专业,实施原有专业的智能技术改造,旨在培养未来兼具智能技术应用能力的建筑类、管理类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升级和技术发展需求。
学院依据社会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确立“基层-线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的人才培养目标,并 依托碧桂园集团强大的产业资源,通过人才共育机制的创新突破,构建了“产教融合、校企共育”人 才培养模式,建立了以“三段论”为特征的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学院聚焦培养目标对素养、知识和技 术技能的要求,通过校内学习与实训、校外企业实践教学培养等多种形式,精准对接岗位需求,精准 实施校企合作,精准培养基层一线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
学院秉承创办人投身国家教育扶贫事业的社会责任担当精神,在2020年 国家消除贫困前,坚持 教育扶贫的初心,对贫困家庭学生实施资助;坚持教育脱贫的追求,对贫困学生实行“德技兼备、高薪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培养;坚持目标激励导向,对贫困与非贫困的学生,提供学习优秀奖学金,促其成才。
学院座落在环境优美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清远市一广 东省职教基地,校园占地300亩,教学设备设施完善,学习生活条件优越。
一、报考条件
1.学院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录取”类报名条件:考生考试数分需要达到达到广东省划定依据学业水平录 取的低分数线。报考本院“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 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本院“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各招生专业 有关要求详见《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
2.学院“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报考条件: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要达到广东省划定的“3+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低录取分数线,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考生专业技能课程证 书要求详见广东省2020年“3+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业目录。
3.报考本校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的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以及中职阶段取得的职业资格证 书等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包括以下证书:
(一)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E级及以上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二、录取原则
1.本院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序 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 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 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 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 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本院“3+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 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 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 关性较高的考生。
3.高职专业学院录取原则: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 拟录取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 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学校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 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及缺考考生不予录取。
三、收费标准
学院是慈善公益性质的高等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额资助,对非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提供全额奖 学金,全额奖学金按照考生所在专业学费标准与住宿费标准进行奖励,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学费标准14800元/生年,连锁经营与管理、学前教育、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13800元/生年;校本部空 调房住宿费标准1400元/生年。高职专业学院学生不享受以上政策。高职专业学院学生学费5250元/生年, 住宿费1080元/生年。
四、资助和奖励政策
(一)资助政策
1.全额资助政策学院对于取得学籍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考生 ,实行全额资助学费、教材费、食宿费、 服装费、床上用品费、学习用品费并补助寒暑假探亲往返路费(高职专业学院学生不享受此项政策)。
(1)持有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到2020年仍然有效的《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证》。
(2)可提供县级扶贫办开具的扶贫证明,所在家庭属于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户。
(3)可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并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A. 父母双亡(孤儿) 者;B.高中或中 职阶段依靠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各类资助完成学业者;C.因遭遇重大变故(如家庭成员重病、突发事故等) 导致家庭贫困者。
(4)可提供县级以上总工会开具的困难证明,所在家庭属于当地省总工会确认的困难职工家庭。
以上考生,在2020年6月20日前,按要求登陆学院招生网址,上传家庭 贫困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公 后,可享有全额资助。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1个月内对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材料进行收集、核查并公示受资助学生名单。如果 发现有材料作假者,将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并将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档,情节严重者,将作退学处理。
2.高职专业学院学生属于低保户或建档立卡户,学院给予全免学费奖励。
(二) 奖励政策
1.学院对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奖学金(包含学费和住宿费),奖学金按照考生所在专业学费标准与 住宿费标准进行奖励,奖学金获得率在入学第一年为100%,所有新生都可获得;在入学后第二、三年将依据学生在校综合表现,由学生申请获得,如全体学生都表现良好,100% 学生都可获得全额奖学金。此项政策不 面向高职专业学院学生。
2.高职专业学院对自主招生考试中按照招生计划数录取后,“文 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考核”总分排名 前109%的考生全额奖励学费。对中职学段曾参加国家或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获得省赛二等奖(含 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学院给予全免学费。
3.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具体详见院内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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