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 号)、结合《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
273 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79 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说明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大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力度,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我院成立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扩招专项考试的各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设扩招专项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扩招专项考试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招生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疫情防控组、应急安全组、纪检监督组等七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落实扩招专项考试各项工作任务。为提高扩招专项考试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我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管理人员参与此项工作。
1. 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招考办监督和指导。
2. 组织保障
我院成立扩招专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院长为组长,集体研究决定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为保证扩招专项考试工作有序进行,设立7 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刘述龙副组长:崔海
成员:金宇景金祥
3. 为提高扩招专项考试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度,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扩招专项考试录取工作。
4. 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二、制度建设
规范单独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
三、招生条件及对象
1.报名条件
(1) 报名条件严格按照《关于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9】29 号)执行。
(2) 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往届考生及其他类型考生报名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报名。
(3) 已经参加2020 年普通高考报名、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不需重复报名。
2.报名对象
(1)A 类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B 类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
(3)C 类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
(4)D 类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
(5)E 类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普通高中毕业生 (A) |
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B) |
退役军人(C) |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 (D) |
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在岗人员 (E) |
学费标准 (元/年) |
5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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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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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 |
560103 |
数控技术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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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 |
56011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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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 |
560118 |
工业设计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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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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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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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 |
560503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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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 |
560304 |
智能控制技术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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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 |
560114 |
电机与电器技术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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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 |
6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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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 |
5607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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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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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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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 |
560703 |
汽车电子技术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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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 |
560707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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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 |
560207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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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 |
600309 |
港口物流管理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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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 |
640101 |
旅游管理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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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 |
600302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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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 |
6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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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 |
630801 |
电子商务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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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 |
540701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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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80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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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生计划及专业以省级主管部门公示为准五、工作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
2020 年9 月11 日—9 月20 日下午24 时。
2. 报名方式:2020 年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学院官方网站,认真填写《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信息表》后提交(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表)。
(2) 现场报名: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考生号等相关资料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8: 00—17:00(含双休日)。
3. 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或现场报名时,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设服从调剂志愿。
4. 资格审查与确认
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报名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 缴纳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考务费120元/生。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
号)相关规定按月收费,剩余学费予以退还。
6.领取准考证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于考试当日在学院招生工作处现场领取准考证:2020 年 9 月 26 日早 8:00-12:00。
7.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用品自备。
(二)体检要求
(1)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生报到后学院将安排统一体检。
(2)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身高不低于男生身高在170cm 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 以上,身体健康、匀称。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色觉无红绿色盲;身体裸露部分不可有纹身,具体参看我院招生章程。
(三)录取原则
1.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录取工作由学院扩招专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 对于A 类、 类学生,按照考试总成绩录取,四科考试有任意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予录取。对于C 类、D 类、E类学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成绩录取。
3. 对于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分专业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即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A 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B 类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C 类、D 类、E 类学生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的第一题、第二题成绩,并以此类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现场报考时携带相关证书,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均可免试录取。
5.A 类、 类分“文化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文化课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00 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为笔试,满分为100 分。总分400 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60 分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6.C 类、D 类、E 类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 分。
(四)考务管理(考试安排)1.考核成绩确定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院扩招专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院教育教学部命题、考试和评卷。
2. 考试具体日程安排
考试工作在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导与监督下,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通过笔试对考生进行考核。
A 类、B 类: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考试地点 |
9 月26 日 |
13:00—15:30 |
语文、数学、外语 |
笔试 |
学院本部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笔试 |
C 类、D 类、E 类: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考试地点 |
9 月 26 日 |
13:00—15: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笔试 |
学院本部 |
3. 违规处理
凡在扩招专项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五)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方式
1. 拟录取名单确定:招生办根据考生信息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扩招专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 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拨打0411—39952510 申请成绩
复核。成绩复核时间为2020 年9 月29 日
3. 考生预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2020 年9 月30 日—10 月9 日
4. 预录取名单公示:预录取考生的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命题管理
为组织和管理我院扩招专项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 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20】103 号),参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
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 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 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2 号)以及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相关细则,具体参看附件。
(七)考生录取
录取备案时间:2020 年10 月10 日。
(八)其他它相关补充事项
1. 凡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2.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于2020 年秋季入学,我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分类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分类教学。对录取的A 类、 类学生,与通过高考及第一阶段单招录取的学生一同进行全日制教学;对录取的C 类、D 类、E 类学生,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弹性学制”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
3.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可以参加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就业时可以正常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军人按国家政策减免学费并给予资助。
4. 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魏兴路66 号
邮政编码:116110
联系电话:0411—传真电话:0411—39952599
七、申诉及举报方式
八、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我院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招生简章等方式进行招生宣传。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8月22日—9月20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2 |
9月21日—9月23日 |
资格审查 |
3 |
9月24日—9月25日 |
网上缴费 |
4 |
9月26日 |
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
5 |
9月27日—9月28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6 |
9月29日 |
成绩复核 |
7 |
9月30日—10月9日 |
公示预录取名单 |
8 |
10月10日 |
报省招办备案,邮寄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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