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我院考核制招生说明,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对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学校外语加试时间:2020年1月4日(上午8:30-11:30)
学院专业基础笔试时间:2020年1月4日(下午2:00-4:00)
学院专业基础笔试地点:研教楼104
1月5日学院组织笔试阅卷,通过学院专业基础笔试的同学(外语加试同学需通过外语加试)方可参加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2020年1月7日(上午9:00开始面试)
综合面试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大楼(323会议室、224会议室、214会议室)
报考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高校思政骨干计划考生外语加试及复试录取工作本次一起进行。
二、复试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用“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见附件),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二)综合考核内容
1、专业基础:笔试
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题型为论述题。主要考查申请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分析和研究问题的能力(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相关内容)。
※笔试参考书: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8月。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6月。
2、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面试
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面试合计200分。重点考查申请人的教育与科研经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学术志趣、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的能力等。
(三)考核办法
1、由各博士学科点组织。各博士点组成由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教师组成(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其中博导不少于3位),对通过资格审核并通过学院专业基础笔试及外语合格同学进行综合考核。各部分考核过程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全程录音。
2、根据考生笔试及面试回答问题情况,分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打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通过或综合面试成绩每部分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专业基础笔试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3、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各部分考核过程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在第一时间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面试需携带的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
(2)个人成果附件证明材料(近几年发表论文复印件;参加课题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4)博士考生信息表(见附表,电子版至少需提前2天发给学科点秘书)
(材料(1)在笔试时需由博士点秘书审验,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材料(2)、(3)为纸质版,面试时需交给博士点秘书;(4)为电子版,需提前发给博士点秘书.)
博士学科点秘书张老师邮箱:
四、录取
复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导师(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组成,录取时遵循以下原则:
1、导师招生名额参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2、已通过考核的硕博连读考生须优先录取。
3、外语达到规定要求,笔试成绩通过且综合面试成绩每部分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4、录取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录取根据学院确定的导师招生名额、考生考核成绩进行录取,报考同一导师按照考核成绩分数排序录取。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向学院增加招生计划,依据导师招生名额、考生考核成绩递补录取,报考同一导师按照考核成绩排序录取,第二批次优先第一批次未录取的导师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0年9月入学。
6、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录取时需与我校签订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并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及其导师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确认录取;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相关文件请到学院办公室303领取填写。
7、博士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文件执行。
8、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2020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注:看到此办法的考生,请立即发邮件给张老师(),以确认参加复试。如因考生未按时回复确认且电话联系不到导致未能按时参加复试,后果自负。谢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