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专业学科特点,制定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资格审核
(一)审核材料包括:依据学院制定的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学术文章;报名者的思想政治情况。
(二)在学校对博士研究生申请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基础上,学院负责申请者报名资格的终审工作。终审工作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持,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员依据学院制定的报名资格标准审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情况由学院党委负责审核。
(三)对于报名资格存疑的申请者,由其本人、导师提交申请与佐证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核准后报学院院长、招生监督工作小组。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考核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教师(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组成。
(三)至少1名院纪委委员参与考核全过程。
三、博士研究生复试
(一)复试时间
2020年1月6日(周一)下午1点(建馆314会议室)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院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见附件),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三)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
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者自述15分钟,专家成员问答合计15分钟。
2、成绩标准
复试由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构成,每部分满分为100分。
3、复试应准备的材料及具体要求
1)PPT自述文件,内容包括:
①专业基础:个人基本信息、毕业院校及专业(本硕)、成绩单(本硕)、本科主要设计课作业、本科毕业设计。
②专业综合: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博士学习的预期方向及预研计划。
③综合能力:参加设计竞赛作品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情况(本硕)、参加 学术交流及社会活动情况(本硕)、参加专业实践情况(本硕)。
2)文本材料,申请者酌情自备。
4、复试记录
复试全程记录和录音录像,所有材料保存3年。
5、信息公开
1)考生复试成绩于复试当天向考生公布,并上网公示。
2)学校下达给建艺学院2020年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8人(不含定向)
四、博士研究生录取
(一)排序规则
学院根据复试录取办法,参照导师招生名额、复试成绩、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公示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名单,由于名额原因未录取的考生可按规则排序后作为递补录取候选人一同公示。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定向和非定向考生按照排序规则分类排序。
(二)录取流程
1、外语达到规定要求,且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2、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及其导师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2020 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确认录取;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协议书》。
五、信息公布和公示
拟录取名单第一时间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建筑与艺术学院208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530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