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选拔创新型优秀人才,全面考察博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院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对象
报考我院且研究生院资格审查通过的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含工程博士)。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通过面试形式进行。学院组成有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的教授或博导组成,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专业能力考核分为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综合面试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总成绩按以下三部分加权总分进行排序:
(1)业务课一:专业基础部分(占20%)。由考生在专业知识考题中抽签进行回答,综合考核专家组结合硕士期间的平时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2)业务课二:专业综合部分(占30%)。考核时考生提交包括硕士课题研究工作详细介绍、科研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设想的纸质版报告(3页以内)。针对纸质报告的3个方面,以PPT形式做学术报告,时间10分钟。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其进行考评。
(3)综合面试:综合能力部分(占50%)。以面试问答形式进行,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三、复试时间
1、外语考核
相关考核信息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加试及复试工作安排》。
2、综合考核
2020年1月5日8:00。(具体地点和分组确定后会在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四、录取
1.思想政治考核合格,外语达到规定要求,并且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
2.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申请者综合考核总成绩(含: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综合面试)按学术型博士、全日制工程博士和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分别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10日。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及其导师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确认录取。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注:我院不进行递补录取,若后期学校对学院增加博士招生名额,我院将启动二次报名流程。
五、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成立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含工程博士)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成立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如在复试过程中存在异议,可向监督小组反映相关情况。
3.成立有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的教授或博导组成,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在复试结束当天网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
监督电话:0411-84709254
监督邮箱:shjun@***.cn
信访地址:机械楼209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812
邮箱:jixiehanyu@***.cn
复试QQ群:(所有考生务必加群,加群附加信息为“姓名+报考导师姓名”)
本复试工作办法解释权归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