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生考核细则
-
2019年12月29日15:17 大连理工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
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生考核细则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任副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院硕博连读选拔方案的实施细则和录取工作。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落实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终解释权。
二、报名条件
1、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2018级三年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
2、入学时已经申请硕博连读,并已按照硕博连读培养方案执行的硕士研究生,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中所要求的资格考核条件;或者经过二个学期学习后,经指导教师同意,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中所要求的资格考核条件。
3、申请者前2个学期学位必修课程成绩等级优良,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4、申请硕博连读考核的考生应落实指导教师,录取之后占用所报导师的2020年的招生名额。
5、学术型硕士也可以申请工程博士的硕博连读,而专业学位硕士只可申请工程博士的硕博连读。
三、 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2020年1月6日至8日。详细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通知公告的相关通知,并依据通知要求进行确认。
2、考核形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包括导师在内的7位本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必须是博导或教授)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研究课题进展情况、专业基础知识及外语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90分,外语口语和听力满分10分。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同时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
四、录取工作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根据学院下达给各系的招生计划和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除化学系和化工机械与安全系以外的其它各系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化学系和化工机械与安全系分专业进行排序),并依据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和递补录取名单,并上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对外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和递补名单,公示期为十天。若招生名额有增加,将按照递补录取名单进行递补录取。
五、监督
考生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
原标题: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生考核细则
- 硕博 研究生 研究生
- 手机版: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生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