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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核通知

  2021年10月12日10:30  大连理工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做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外司欧亚﹝2020﹞1042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0年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工作。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核前须提交认证报告。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招生院系、专业导师

本次专项计划招生院系、专业、导师以及名额请见附件,招生导师的个人详细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教师个人主页(http://faculty.***.cn/)查询。

三、招生计划及报考类别

本专项计划共21个名额,均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四、报名

本次专项计划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报名前,考生应与意向我校导师(中方)充分沟通。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考生请于2020年11月16日前将下列1-9项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按照考生姓名+材料名称进行命名)和第10项电子版照片(以考生姓名命名)一起打包(压缩包总大小不超过40M,以报考院系+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报考博导姓名进行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yuguishu@***.cn)。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若逾期未收到反馈信息,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下列1-9项纸质版材料按顺序装订后于考核前交至报考院系(各院系联系地址http://gs.***.cn/info/1174/10655.htm)。

超出规定时间内材料依然不全、有误或未提交纸质版材料视为报名无效。申请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提交材料包括:

1、《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原件(须报考导师手写签字同意报考,考生本人确认签字)。

2、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历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3)在境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本科学历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4、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5、本科、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培养单位出具的成绩单,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6、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无可不提供,达不到外语免试条件者须参加外语加试)。

7、两名专家的推荐书原件。其中一位须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另一位须为报考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报考博士指导教师不可作为推荐专家,若硕士指导教师与报考博士指导教师为同一人,则由其他两名报考领域内的教授推荐。推荐书具体格式按照附件模板。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

9、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已被录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稿)。

10、电子版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宽140-160像素,高190-210像素,大小为10-50KB。

备注:

有关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可登陆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n/):

五、资格审核与考核

1、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各学部、学院应组成专家组对学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终审。终审应依据各学部、学院制定的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部、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外语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英语:

(1)六级≥425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

(3)雅思≥6或托福≥80/550或GRE≥260/1300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

仅限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外语考试成绩证明以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有效。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有效期的,或不符合免考的可以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11月28日,终以研究生院网站外语加试通知为准),并需达到规定的录取成绩。外语考试大纲下载网址:http://gs.***.cn/info/1174/10618.htm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学部(学院)负责组织。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部、学院确定。其中,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须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的教授(或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部(学院)在第一时间公示。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考核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考核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见附件)。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考核须做好全程记录和录音录像。考核小组记录、试卷、面试书面记录和录音录像等资料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考核时间暂定为11月28日-12月2日,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形式暂定为线下考核,地点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具体安排以学部(学院)通知为准。

、录取

1、外语达到规定要求,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

2、各学部(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按照导师名额排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4、录取考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工资关系转出手续)。

5、录取考生暂定将于2021年3月份入学报到。

、学制、学费与奖学金政策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学费为1万元/年。奖学金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执行。

、相关要求

1、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各学部(学院)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布公示以及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考生权益。

2、已被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专项计划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3、考核录取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网址:http://gs.***.cn/info/1191/9743.htm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大楼610房间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301

电子邮箱:yuguishu@***.cn



原标题: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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