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学院2020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轮机工程学科)
为促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维护公平,完善创新人才的科学选拔机制,根据《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成立由书记和院长牵头、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博士生招生工作。
轮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张术佳副研究员 林叶锦教授
副组长:纪玉龙
成员:张均东教授 王宝军副教授
毕鹏杰副教授 路浩讲师
2.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对考生成绩负责。
二、轮机工程学科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
所有考生须符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并按当年博士生招生章程要求履行报名手续。
三、申请材料审核办法、程序、通过标准
申请者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要求提交材料。符合学校要求者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
材料提交地点:轮机楼309办公室。
四、考核日程安排
由学院负责电话通知具体的考核时间,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核。
五、考核内容及考核形式
本学科考核采取综合面试考核的形式,计分项分为外语口语、外语听力、综合面试。考核总成绩100 分,合格标准 60 分。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各方向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过程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
轮机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10日
原标题:2020年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