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2020年法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及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等文件精神,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下,学校以安全、公平、科学为原则,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剂专业、名额、调剂条件、遴选规则
(一)调剂专业、名额、调剂条件
学院 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学习 方式 |
拟接收调剂考生数 |
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 |
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
全日制 |
4 |
1.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学科(代码030100)且本科为法学专业的调剂考生。 2.只接收初试统考科目有英语一(201)或日语(203)的调剂考生报名。 3.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45分,初试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全日制 |
2 |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 |
刑法学 |
全日制 |
1 |
1.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学科(代码030100)且本科为法学专业的调剂考生。 2.只接收初试统考科目有英语一(201)或俄语(202)或日语(203)的调剂考生报名。 3.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45分,初试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 |
(二)遴选规则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名称与调剂的研究方向名称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
如果仍有发送复试通知名额,则申请调剂国际法学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优先次序为民商法专业>刑法学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申请调剂刑法学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优先次序为民商法专业>国际法学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申请调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优先次序为民商法专业>国际法学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相同的优先次序中,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
二、调剂报名程序
见《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2020年5月20日0点-20日15点 |
填报调剂申请。 |
|
2020年5月21日上午10点前 |
学校在“调剂网”陆续发送复试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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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2日8点前 |
通过“调剂网”点击“接收此通知”,确认参加复试。 |
如果未在5月22日8点前点击“接收此通知”,则被视为放弃该志愿的本次调剂复试资格。如果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接到复试通知,说明该考生不能获得第一批调剂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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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9:00-17:00点 |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远程网络复试。 |
|
5月25日8:30分起 |
公示录取结果, 并分批向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
|
5月25日24:00点前 |
调剂考生登陆“调剂网”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 |
|
5月26日-30日 |
后续调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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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日程安排
(一)考生材料上传和审核时限
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包括本实施细则第四条所要求的必交材料和选交材料)上传日期为5月22日下午8点至5月23日上午8点。考生须将上传材料分成“姓名+资格审核必交材料”和“姓名+选交材料”两个ZIP压缩文件,上传到研招网远程面试平台。
(二)系统测试时间
学院将在5月23日组织考生进行远程面试平台测试。具体测试时间:9:00-12:00;13:00-16:30。
(三)复试具体组织时间安排
时间 |
复试内容 |
分数构成 |
5月24日 上午9:00开始 |
1.面试原复试笔试科目 |
满分100分,国际经济法占30%,行政法占40%,国际公法占30% |
2.外语听力和口语、综合面试 |
满分115分,其中,外语听力满分20分,外语口语满分5分;综合面试中的专业理论知识部分满分50分,案例分析部分满分30分,综合素质能力满分10分。 |
四、资格审核上传材料
(一)必交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获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选交材料(选交材料主要用于说明综合素质能力。考生被录取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该部分材料进行核对。)
1.大学学习成绩单
2.外语等级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学术或科研或其他获奖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创新创业项目、竞赛、其他获奖等)
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证明
五、复试网络平台登录方式及注意事项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平台登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复试网络平台登录方式及要求: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软件平台操作指导》、《2020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对考生设备及场所的要求》和《关于研究生远程复试硬件设备的补充通知》等。
(二)请根据复试工作安排,考试开始前30分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并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考生设备及场所的要求选择复试场所,配置和调试设备。
(三)如考生通讯方式变更,请于5月23日之前,联系学院进行修改,联系人及方式见后。
(四)考生应提前给复试期间使用的手机交足话费以免复试期间欠费停机;应提前给手机或笔记本电脑充足电量,或者连接电源使用。
(五)考生因网络故障退出面试,回到原面试考场后,网络故障时未完成作答的试题需要重新回答,另外还要加试一题,面试教师综合评判。
(六)钉钉作为学校的备选复试平台,如果发生突发状况,“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不能使用,第一时间启用钉钉,如果当天复试尚未开始,则延期复试。
(七)学院5月23日上午9:00以后在钉钉平台进行远程面试的调试,为备选做准备工作。
六、复试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在复试小组中的面试顺序由各复试小组线下随机确定。
(二)考生通过复试现场抽题签现场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原复试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理论的测试。
(三)综合面试阶段,专业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的测试均采用复试现场抽题签现场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题完全不能回答的,可以给予第二次现场抽题签的机会,但此部分成绩将进行适当扣减。
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主要通过自我介绍、个人兴趣爱好以及对法学基本知识的了解等测试。
专业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试题范围侧重各专业的法律基础和实践,重点考察学生的理论基础、研究潜质、知识面、表达能力和学习目的。
(四)面试试题应配有答案评分标准。考生抽签回答问题时,各复试小组的每位主考成员应根据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五)复试总成绩(215分)低于130分或者综合面试成绩(90分)低于55分者,即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
(六)考生的原笔试科目测试成绩,外语口语、听力、综合面试成绩均是复试小组每位主考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
七、复试成绩的公布
专业基础理论测试、外语口语成绩、听力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待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由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复试前必须认真复核报考时填写的学历信息是否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的学历信息一致。如发现不一致,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并向学校研招办提出更改申请;否则,因此造成的考生无法录取备案,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复试期间,考生不得查阅任何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员提示。
(三)复试期间,任何人员(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录屏、录像、录音、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录取通知书将邮寄至网报时考生填写的“通信地址”。
九、联系方式
接到调剂复试邀请的考生5月21日当天务必安装钉钉APP软件,使用调剂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注册“钉钉”账号,如果手机号码有变,请务必于5月22日上午10:00以前,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修改。学院将通过钉钉软件和考生取得联系。
联系人:郝老师
电话:0411-84729814。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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