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农村专项“志行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3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 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2020 年学校继续实施“志行计划”,招收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农村学生。
1. 边远、贫困和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 考生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 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
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1. 招生计划总数为25 人。
2. 分专业计划和单科要求如下:
学部(院系) |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数 |
高考单 科要求 |
外国语学部 |
日语 |
文科或综合改革 |
2 |
高考英语、语文两科成绩之和不低于210 分 |
朝鲜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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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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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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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
汉语国际教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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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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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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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国际新闻传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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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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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学院 |
计算机类 |
理科或综合改革 |
5 |
高考英语、数学两科成绩之和不低于210 分 |
商学院 |
金融学(宏观经济核算与分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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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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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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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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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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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康复学院 |
特殊教育(言语听觉科学) |
2 |
*高考单科成绩按照满分 150 分计算。
1.2020 年 5 月 18 日 9:00 至 5 月 24 日 17:00,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注册填报,不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2. 报名材料:
(1) 必报材料:①个人基本信息;②高中课程成绩和排名、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③个人陈述;④社会实践证明、获奖或等级考试证书;⑤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
(2) 选报材料:①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提供的实名推荐材料;②其他能够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论文和专利不作为报名材料上传)。
3. 考生报名信息应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使用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并确保页面完整、文字清晰。由所在中学或社会团体出具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专家个人提供的实名推荐材料须本人签字;竞赛或等级考试证书须为颁发机构盖章原件。
4. 考生须下载打印《高校专项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内,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提交报名。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提交者,视为自愿放弃。
5. 志行计划限报1 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不调剂。
6. 考生应密切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发布的各类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1. 当年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且高考单科成绩符合要求的入选资格考生,经学校审核录取到认定专业。
2. 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 综合改革省(区、市)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当年数据为准。
4. 在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低要求为B+、B。
五、评审及录取
1. 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对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专家随机分组、报名材料一档多评。
2. 资格认定: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分开排队,参考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综合素质发展、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3. 审核录取:当年高考成绩符合优惠政策的入选资格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由学校审核后录取到认定专业。
4. 信息公开:6 月底前,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开设新生“绿色通道”,新生到校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后依据相关政策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学生在校期间设置有“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华夏励志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可供申请。学校还设有完善的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综合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资助咨询电话:010-82303919。七、监督机制
1. 志行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2. 加强信息公开,入选考生名单实行高校、省(区、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各省级招生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3. 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2303020,监督邮箱:jiwei@***.cn。
1. 考生本人及推荐单位和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认真负责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 学校各项招生工作安排可能因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学校工作做出调整,请密切关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通知。
3. 学校志行计划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 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 号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招办网站:zs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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