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安排
自主招生网络视频面试于5月7日-8日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公示的免试生,不必参加网络视频面试。
五、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初步选拔成绩、网络视频面试成绩和奖励加分三部分构成,总成绩满分500分。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步选拔(满分180分)+网络视频面试(满分300分)+奖励加分(满分20分)
六、照顾条件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1、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均合格或获得科学技术类竞赛三等奖以上证书者。
2、中职阶段学籍卡中外语、德育、顶岗实习或企业实践成绩皆在75分以上或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技能证 书者。
3、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者;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或区级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者。
4、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5、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含)以上者。
6、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
7、退役士兵。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由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组、招生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2、选拔录取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低分数 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低分数线15分。
3、符合免试人学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分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计划招满专业且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其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4、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5、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