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和初试时间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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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确认
打印《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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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初试
(提交视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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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资格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京教职成【2020】3号),学院2020年中专招生戏曲表演专业考生报考资格为:
1、符合招生专业年龄、年级要求。
2、小学六年级及以上年级考生正常报考,正常确认。
3、小学五年级考生(五四制,小学五年,初中四年),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正常报考,正常确认。
4、小学五年级考生(六三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2020年小学未毕业,不允许报考,不允许网上确认(确认无效),已在网上报名并交费的考生,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退回原帐户。
5、所有确认考生,在提交初试考试视频的同时,需在考试系统中同步上传《报名登记表》。考生打印《报名登记表》时务必点击“打印”按钮,竖版打印(不要直接打印网页)。《报名登记表》需由在读学校教务处或学籍管理部门填写“在读学校意见”并盖章方能生效。小学五年级考生(五四制)必须在“学校公章”栏写明“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否则报考无效。
三、初试考试内容
(一)戏曲表演(京剧表演)
1、个人形象和唱念展示:(4分钟以内)
(1)个人形象展示:(1分钟)
穿练功服,听从语音指令完成下列规定动作,内容无需自备。展示前,需自报准考证号和报考行当。
①半身视频拍摄:正面、侧面、背面。
②全身视频拍摄:正面全身站立、小范围行走。
(2)唱念展示:(3分钟以内)
展示前需自报念白及唱段名称或朗诵及歌曲名称。
①念白展示:自定京剧念白或诗词朗诵。
②唱段展示:自定京剧唱段或歌曲曲目,考生需带身段清唱完成,不允许使用伴奏。
2、身段和基功展示:(5分钟以内)
穿练功服,展示前,需自报准考证号和报考行当。
(1)身段展示:
身段组合、剧目片段或舞蹈片段任选其一展示。
(2)基功展示: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完成以下能够展示的功法、技巧,包括:
踢腿(正腿、旁腿、片腿)、下叉(横叉、左右竖叉)、搬腿、下腰、旋子、飞脚、跟头、翻身、涮腰、前桥、枪花等。
(3)考试图片:
上传《报名登记表》,其中小学五年级考生(五四制)必须在“学校公章”栏写明“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否则报考无效。
(二)戏曲表演(京剧音乐)
1、器乐演奏:(6分钟以内)
演奏曲目一首,曲目自选。演奏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和演奏曲目(锣鼓)名称。
2、歌曲演唱:(5分钟以内)
(1)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清唱完成,不允许使用伴奏带。演唱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和歌曲名称。
(2)考试图片:上传《报名登记表》,其中小学五年级考生(五四制)必须在“学校公章”栏写明“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否则报考无效。
四、初试考试方法
1、考生通过手机“艺术升”APP完成在线确认后,在规定时间通过APP上传视频材料,完成初试。
2、考生在考试前需认真阅读《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网络考试操作说明》,按考试科目和考试要求进行拍摄。
3、考生可参考样例视频进行录像准备。样例视频只是考试流程展示,与考试内容和难度无关。样例视频可在本文下方下载(附件)。
4、具体考试方法:
(1)打开手机“艺术升”APP-→登陆-→报考-→网络考试-→进入学校网络考试界面。
(2)考生在考试前,必须点击网络考试里的“模拟考试”按钮,进入模拟考试,熟悉考试过程后再进行“正式考试”。
(3)“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时,每个科目均允许录制多次(仅可以保存3次,不满意可删除重录,删除时选择相应视频向左划动即可删除),考生可从录制好的视频中选择一个满意的作为终提交的考试视频。
(4)选择“模拟考试”时所有考试科目全部提交后可重置再次录制,进行“正式考试”时所有考试科目提交后不能修改。
5、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提交视频材料完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考生必须保证所有展示内容和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五、视频拍摄要求
(一)拍摄场地要求
1、考生需要选择安全的场地进行拍摄,以确保自身安全。
2、拍摄场地的大小要满足考试取景需要。拍摄范围内环境尽量简单,以纯色为主,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信息。考试时考生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
3、确保拍摄场地安静,避免外界干扰,并将接收语音指令的音量调至合适大小。
(二)拍摄设备要求
1、拍摄前先用手机进行取景并固定好机位,取景时应避免逆光拍摄。
2、考试过程中的拍摄原则为:手机保持固定,通过考生的移动完成拍摄。
3、拍摄时必须使用三角架或其他支架固定手机,由他人配合完成拍摄。
4、固定手机的支架不允许使用滑轨、摇臂等任何非固定位置的设备,不允许使用无人机航拍。
5、拍摄前确保手机电量和存储空间充足,防止在拍摄过程中因手机电量不足或存储异常导致录制中断。
6、拍摄前禁用手机通话功能,建议退出微信、QQ、录屏、音乐、视频等可能会用到手机麦克风、扬声器和摄像头的其他应用程序,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被干扰。
7、APP录像不允许手机外接耳麦(含蓝牙耳麦)等外接设备,系统检测到外接设备时不能开始录像,录像中检测到外接设备会强制停止录像。
8、开始拍摄后,请使用默认镜头,横向取景;不要进行变焦、也不要切换到其他高倍或超广角摄像头。
(三)取景位置要求
在手机固定的情况下,考生通过前后移动,先确定以下两个位置,确定后再开始拍摄:
1、正面“近景肖像”位置
(1)开始拍摄时,系统首先需进行人脸识别,此时要求拍摄“近景肖像”。
(2)“近景肖像”为半身像,考生头顶不可超出拍摄画面,通常距镜头1米左右(此时系统画面中有白色人物框用于站位参考,考生应将头和身体置于视频人像框边缘线内)。
(3)“近景肖像”是考生身份核对的重要依据,如与上传照片不符或面部五官被遮挡、化妆过浓造成无法辨识的,按违规处理。
2、“专业表演”位置
(1)京剧表演
①唱念展示时,要求能够完整拍到考生站姿全身,为保证收音质量,表演位置不宜距手机过远。
②身段和基功展示时,要求考生在拍摄过程中,全程不得离开拍摄范围,如考生表演范围较大,建议增大拍摄范围,使拍摄画面全程保持稳定。
(2)京剧音乐
①演奏时要求考生和乐器均完整进入画面。考生面对镜头演奏,拍摄到考生双手演奏动作。
②考生演奏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考试内容结束,站立时身体不能超出画面范围。
③演唱时,要求能够完整拍到考生站姿全身,考生需正对镜头站立演唱,为保证收音质量,表演位置不宜距手机过远。
(四)拍摄过程要求
1、考试APP只允许使用基本的录像功能,屏蔽暂停、变焦(放大或缩小画面)、美颜等功能,感觉画面发虚可点击屏幕进行对焦。
2、拍摄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的录制,声音和图像保持同步,期间不得转切画面。
3、镜头应保持固定,拍摄要求画面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
4、考生在展示过程中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和其他扩音设备。
5、除语音指令内容和报幕外,其他内容要求全景拍摄,拍摄过程中,考生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
6、开始拍摄前,考生需严格按要求进行站位(取景框内、近景肖像位置),将上半身展示在画面中。
7、开始拍摄后,考生应按语音指令进行考试,在进行相关专业展示、演唱(奏)正式开始前需原地(近景肖像位置)自报准考证号、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等,然后再移动到表演位置进行展示,所有考试科目内容展示完毕后需起身站立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8、拍摄时镜头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9、考生必须保证所有展示内容真实有效。
10、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如在网络考试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学院将有老师负责指导,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招生咨询电话:010-67539006或010-6756165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网 址:http://www.***.cn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技术咨询电话:0571-26881663(服务时间9:00-22:00)
其他咨询方式:【手机端】点击报考页面“客服”按钮进行在线咨询
【网页端】点击右侧“在线客服”按键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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