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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05月06日09:40  北京物资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020年4月28日下发,以下简称“方案”),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复试领导小组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接受上级领导与监督,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本院各专业复试工作。

成员:张国胜(组长)、于冠华、原玲玲、刘崇献、毛文富、郝玉柱、车卉淳、王宝森、尹德洪、潘建伟、朱才斌

秘书:韩春丽

(二)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分为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和外语复试工作小组。专业复试工作每组由五位专业教师组成,原则上由学科负责人任组长,本专业其他学术骨干任成员。外语复试工作小组评委由外语学院两名外语教师组成。

每个复试工作小组配一名工作秘书,负责通知考生与评委,维持答辩秩序,做好答辩记录并核分等协助工作。

复试工作小组的数量及其人员构成根据核定的复试申请学生总数、复试时间安排和教师们的时间方便进行具体安排。

上述各复试工作小组的组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采取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进行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多对一”形式,逐一对考生进行测试与考核。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具体参照学校“方案”。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调剂考生复试采用面试方式。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5月7日

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应用经济学:5月8日

理论经济学:5月8日

金融专硕:  5月9日- 5月10日

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可能会有微调。

上述安排是第一批复试时间安排,复试对象是在2020年5月3日之前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后续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第一批复试合格人数的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第二批次的复试。

四.复试范围要求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复试考生,均执行A类地区考生的低成绩标准。其中,对调剂考生,申请调剂专业须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复试采用双向志愿原则。学院将根据其初试成绩、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与专业的契合度、考生生源以及特长加分等因素,综合排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原则上复试考录比不低于1.2:1,不高于3:1。参加复试的考生以通知和系统确认为准,具体复试名单按学校规定予以公布。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各项成绩转换为百分制后,按如下公式核算终成绩: 

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70%+非外语复试笔试成绩×9%+非外语复试面试成绩×12%+外语复试成绩9%+各类加分;

调剂考生终成绩=初试成绩×70%+非外语复试面试成绩×21%+外语复试成绩9%+各类加分

其中,各类加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需要考生提前提交加分证明材料。

考生复试成绩需要达到60分及以上。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各自根据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满为止。

六、工作流程

1.调剂工作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学院提交《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学院根据本单位本实施细则,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并公布名单—复试—核算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报学校—学校复核并公示—顺序录取。

2.复试组织流程

考生完成信息核实(人脸识别)、设备检测——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候考室—按照候考官指示调整“双机位”布局—核实信息后逐一发布笔试题目并作答(无笔试考生跳过)—按照考官邀请顺序进入考试室—进行周围环境展示—展示结束后,考生半身进入画面位置落座,开始作答—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打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七、材料提交

参加本次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5月3日之前提交电子版的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考生信息表、考生准考证照片、身份证正面照片、身份证反面照片、初试查询成绩截图(指查询成绩时显示出自己成绩的截图),经经济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才可以参加本次复试。

复试结束后,学院会通知拟录取考生在录取前需提交纸质版下述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复印件、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各类加分项目支撑材料复印件。第一志愿考生截止至5月20日前;调剂考生截至6月15日前应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本学院(以邮戳、快递单时间为准)。其他具体要求按学校“方案”执行。

八、成绩查询

考生自5月25日起,可陆续至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cn/)查询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结果,也可致电研究生院以及相关学院进行查询。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方案”执行。

本细则由经济学院解释。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

2020年4月29日

 


原标题: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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