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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05月06日09:42  北京物资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文件、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复试调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涵盖领导班子成员、学科负责人代表、导师代表等。根据报考情况和复试要求,确定复试工作量、所需设立的复试工作小组数量、考生测试与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以及程序。

(二)复试调剂工作小组。综合报考情况和复试要求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复试工作量确定所需设立的复试工作小组数量,选派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组成若干复试调剂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由5名专业教师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每组配备1名考场秘书。每组由2名外语教师组成,负责一定数量的考生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二、复试方式

结合实际情况,一志愿考生复试及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我校拟选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进行网络远程视频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只进行面试。

三、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8日;调剂复试于6月底前完成。在此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学院网站的信息发布。

法学院第一次调剂复试时间为5月8日(周五)。

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可能会有微调。

5月20日(周三)调剂系统之后,如果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名额,将在6月30日(周二)前组织第二次调剂复试。

四、复试成绩要求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执行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学科授权点在国家线基础上,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制定本学科学位授权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复试人员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得低于120%,原则上不高于200%,具体复试名单以学院通知公布为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将于5月6日之前,完成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剂专业须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确定的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六、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必要时,责任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①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②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1)一志愿复试考核终成绩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70%(其中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外语听说能力占30%。

(2)调剂考生复试考核终成绩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70%,外语听说能力占30%。终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各类加分,其中初试成绩转换为百分制后再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各类加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根据终成绩以及考生调剂申请,由高到低顺序录满各学科类别招生计划为止。

八、调剂工作安排

考生需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需求,按我校安排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学院提交《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相关学院根据本单位《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并公布名单——复试——核算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并公示——顺序录取。

九、复试组织流程

考生完成信息核实(人脸识别)、设备检测——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候考室——按照候考官指示调整“双机位”布局——按照考官邀请顺序进入考试室——进行周围环境展示——展示结束后,考生半身进入画面位置落座,开始作答——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打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十、材料提交

参加第一次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提交学院指定邮箱:电子版的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考生信息表、考生准考证照片、身份证正面照片、身份证反面照片、初试查询成绩截图(指查询成绩时显示出自己成绩的截图),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才可以参加本次复试。

复试结束后需提交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复印件、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各类加分项目支撑材料复印件。材料提交时间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第一志愿考生截止至5月20日前,调剂考生截至6月15日前应将上述材料邮寄至相关学院(以邮戳、快递单时间为准)。

原件审核待疫情彻底结束后另行通知。若由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一旦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如果期间疫情结束,北京高校开学,允许人员自由流动也可由学生本人来校进行原件材料的审核。

十一、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开展,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中心自行完成,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传真或扫描、照片版发送至学院,原件待到校报到时上交。

十二、考生复试前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或摄像头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

(2)需要在电脑、手机上提前安装复试平台,完成账号注册,自主学习使用方法。

(3)自行安排独立安静的场所参加复试,要求无遮挡、无死角,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任何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4)“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以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考生侧后方远端)。“双机位”同时加入复试平台,显示完整的考生复试环境。

(5)准备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必要文具(有笔试安排的考生需要使用纸笔作答)。

(6)做好相关设备充电、联网,确保良好的网络环境。

注:第一志愿考生,将以报考时提供的手机号为依据作为复试平台登录验证码接收号码;调剂考生,将以向学院提交调剂申请时提供的手机号为依据作为复试平台登录验证码接收号码。

十三、成绩查询

考生自5月25日起,可陆续至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cn/)查询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结果。

十四、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考生对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由其对异议进行核实,并给予考生答复。相关问题请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反馈。

十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发布的《北京物资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并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物流学院网站的通知。

本细则由法学院解释。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

2020年4月30日

 


原标题: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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