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0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0 年博士生招生以推荐免试、硕博连读及
“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进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
一、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基本学习年限为5 年,培养要求与本科起点五年制研究生相同。二、报名资格
1、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申请者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满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
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 名))。三、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14 日 12:00-12 月 6 日 12:00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 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四、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的申请者请于2019 年12 月16 日17:00 前将下列材料寄(或送)达至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及邮编:北京大学化学
与分子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A104-8),李老师收,100871)。
1、北京大学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
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 页和第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
以下英语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 分及以上(2015 年12 月-2019
年1 月参加考试);
②TOEFL90 分及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③GRE300 分及以上(2015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④WSK(PETS 5)成绩合格(2015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⑤国家英语四级500 分及以上、六级450 分及以上(2015 年9 月1 日后参加考试);
⑥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成绩合格(2015 年9 月1 日后参加考试);
⑦雅思(A 类)6.0 分及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⑧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5年9 月1 日后获得);
⑨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英文专业性学术论文(2015 年9 月1 日后发表)。五、选拔方式
1、初审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申请资格、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质的审核,初审合格者进入复试。
2、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0 年3 月中下旬(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主页。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学院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实行差额复试,满分为100 分,60 分为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
3、录取
依据“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批。研究生院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于2020 年5 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
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2020 年 6 月。
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督机制
1、全部工作在学校及教育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2、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如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任何疑义可向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投诉或举报, 投诉电话:62751713。
八、其他事项
1、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相关事项按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本说明由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九、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10-62751713
咨询邮箱:chemjw2@***.cn
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9 年 9 月 27 日
原标题:2020年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