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2021 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报名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 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符合《北京大学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中对学位的其它要求。
3. 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语水平。
4.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 年 10 月 14 日 12:00 至 12 月 4 日 12: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网站: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网址:https://admission.***.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 元,须于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我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2020 年12 月29 日12:00 前向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下列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 《北京大学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 身份证复印件;
3. 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请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英语:
(1)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60 分(含)以上(2017 年1 月-2019 年 1 月参加考试);
(2) TOEFL(IBT)90 分(含)以上(2019 年9 月1 日后参加考试);
(3) IELTS(A 类)6.5 分(含)以上(2019 年9 月1 日后参加考试);
(4)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 分(含)以上(2016 年9 月1 日后参加考试);
(5)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6 年9月1 日后获得学位)
小语种(只限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申请人至少提供以下一种证明材料:
(1)在法语、德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学习并获得学位,要求使用相应语言撰写学位论文(2016 年9 月1 日后获得学位)
(2)5 年内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语言水平证明(有效期依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自入学年的9 月1 日起向前推算;合格标准由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认定)。
9. 申请全日制不转档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包括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同时提交1 篇已发表的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英文SCI 文章。
【重要说明】:
1. 上述1-9 项申请材料缺一不可(第9 项仅申请全日制不转档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包括联合培养博士生)需提交),否则视为申请材料不合格,不能进入初审。
2. 纸质版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视为无效报名。
3. 本院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 材料寄送要求:
(1) 请将上述1-8 项或1-9 项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装入档案袋内。请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寄送。
(2) 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考生姓名、考生电话、申请专业、申请导师、硕士毕业院校、外语成绩以及获得时间。
(3)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 号北京大学逸夫2 楼3204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聂老师(收)电话:010-62767115。
(4) 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送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5) 为保证材料准时到达,仅接受EMS 快递,并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初审与复试
1. 初审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
2. 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 月中下旬。
进入复试后,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本院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报告。如本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考生须按照本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兼或只面试,具体方式由各专业/学科自行决定。招生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科学素养和专业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笔试与面试所占权重由各专业/学科确定,复试前在网上公布。
(1) 笔试(专业知识考查)
各专业/二级学科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和阅卷。考生按报考专业答题。笔试成绩为百分制,60 分为及格。
(2) 面试(综合能力考查)
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科研素养、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及协作精神等。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 分钟。申请人须向招生专家组作报告(建议10-15 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
(3) 笔试、面试任何一门不及格不予录取。对于考核成绩均及格的考生,根据笔试与面试所占权重计算总成绩,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申请人应当在我院公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未能按照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弃权。
五、录取
1. 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本院网站公示10 个工作日。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以向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安排、就业派遣等事项依照《北京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若上级部门在2021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3. 本招生说明由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1.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62767115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逸夫2 楼 3204(邮政编码:100871)
学院网址:https://sess.***.cn/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502 室(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cn/index.htm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2020 年10 月
原标题:2020年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